[消费] 买卖双方都是诈骗受害人 何解?

楼主: harold1018 ( )   2014-06-28 07:32:49
事实经过:
案情过了一段时间总算稍微厘清了一些
我跟A 买了支付宝10000 共付了NTD 50000元
可实际上A同时去向B购买支付宝10000并取得B之银行账户
将B之银行账户给我
我付款后 A就向B请求交付支付宝 B也就给A了
我没拿到 就向警察局报案冻结B的银行账户 同时提起民事及刑事诉讼
我向法院递交 我与A对话记录 及 汇款证明
B也递交 B与A对话记录 及 支付宝交易记录
问题:
现在法院要我提出"非买受人之相关交易记录"
但我的帐号根本不是 B与A对话记录 中的那个帐号(那是A的)
其实我现在有点被搞乱了 现在应该怎么主张才能拿回我的钱呢?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magicgreet (grant)   2014-06-28 17:53:00
google 三方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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