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laggpon (踩着我的痛说爱我)》之铭言:
事实经过:
单纯想先问看看,还没有遇到!!
问题:
我想请问一下,如果说房屋在出租的时候
在契约里头可以先把债权转让让渡条款先写上去吗?
就大概是说,催讨后X日内未结清积欠款项(寄存证信函开始算),
视同同意房东无条件将债权转移给第三方,由第三方清偿!
请问这样合法吗??
应该是说,对于恶意积欠房租的房客,再走完冗长的法律程序后
我可以不用再找房客,然后债权卖给别人!(恶房客要找应该也找不到吧= =)
推 hsinyeh:我听不懂你说的 债权移转给第三方以后 应该是第三方有权 06/26 17:47
→ hsinyeh:向债务人请求,跟清偿有何关系 06/26 17:47
→ hsinyeh:然后你要被水桶了 以上 06/26 17:48
→ kalaggpon:谢谢大大回应!就是说,走完法律程序法院也判我赢可以跟对 06/26 17:48
→ kalaggpon:方拿钱了!然后,实际上应该是要不到!所以我把他卖给讨债 06/26 17:49
→ kalaggpon:公司!..........= =a这样会水桶喔 06/26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