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4月中时因公司营运不稳,本来欲离职,但因暂无立刻就职的打算,
经主管提议下,改为留职停薪至12月。
(公司本来想出售,约6.7月有结果,主管希望多个人头让帐面好看,但出售失败)
公司本月决定半停业(保留公司但资遣所有员工),我电话致电老板询问资遣费,
但老板说明我的职位尚未被缩编没有资遣的必要。
简而言之,目前老板的意思是反正我目前不支薪,
为了省资遣费就保留我的职位(公司除了他就只剩我),
硬要拖到12月复职日"再讨论",但到时候公司也不保证付资遣费。
我提出提前复职的要求也直接被‘公司没有这个规定’打枪
(公司也没有留职停薪的规定...但对公司有益就放行了....)
问题:
请问目前这个情况下,除了我认命不领资遣费,还有什么能做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