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昨天搭乘226次接近花莲时
我的手机被一位老人偷窃 而后有手机拨打寻找发话位置而当场逮到现行犯并以窃盗罪
第一时间不断的跳针跟否认 且当场还有清洁员跟车掌看到
(后来得知警方是说该人已经有前科累累)
问题:
根据警方是说 我将以证人的身分去出庭
刚刚有去查询发现补助是以莒光号的费用
但是我人在高雄 万一在花莲那边开庭的话
这样是否变成以两天的方式去法院当证人呢?
另外高雄到花莲本身班次不多 只有自强号之下有办法能申请车马费吗?
还是得必须要靠莒光号转车方式才能申请?
(不然得要转车方式才有办法.若必须要以莒光才能补助的情况下)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