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大家好,事情是这样的,小弟的家人之前向媒体投书说老师对他性骚扰
但是后来被老师反告妨害名誉的刑事诉讼。现在刑事的部分还没解决,
老师又提起民事诉讼,理由是造成她生活上精神的压力以及名誉上的损害
还请医院开了诊断书证明他的确有身体不适。
求偿内容大致上是:
1. 要求30万元作为精神及名誉的赔偿
2. 在各大报登上道歉启事
3. 负起所有的赔偿费用
问题:小弟的问题是,若是民事部分的官司最后败诉,赔偿金额会达到30万元吗?
还是说法官会依据案情的情况来减少赔偿的金额??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