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是否可把“劣文”废除

楼主: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2-06-23 12:59:40
※ 引述《sony1733 (我的旅程就此展开)》之铭言:
: ※ 引述《Zionward (123)》之铭言:
: 引言过多 删一下
: : 但是 劣文的缺点(不合比例原则、a板犯罪罚全站、权力失衡)
: : 仍会在第二次被劣时 显现出来
: : 而“A版版主阻止剩下的一万三千个版被闹”这个优点
: : 也同时是我纳闷的问题 那如果A版版主执法过当 这个权限就显得太大
: : 举个比方 如果有人在某偶像板说 其实我一直觉得他很丑 
: : 结果被劣文(我是想举例一个执法有否过当、是否算闹板,乃见仁见智的情境)
: : 导致这位仁兄无法去....sex板发文 那岂不是怪怪的
: 去偶像版说艺人丑 这不是闹版行为之一吗??被劣文活该阿
: 还可以引战论
: 旁边有吐槽版不去 跑到艺人版闹版?
: 那我也可以说 去100个艺人版说100个艺人丑
: 反正被水桶也不痛不痒的 因为去一次就不会再去了
: :  ^^^^^^^^^^^^^^^^^^^^^^^^^^^^^^^^^^^^^^^^^^^^^^^^^^^^^^^^^^
: : 刚刚去看了一下 水桶现在已经无上限了
: : 有道理 但试想 如果某人他二度被劣 180天后才能自由 那他养个分身
: : 150天后就可以po文 此外 也许有些板 100天后就可以po文
: : 那养分身就是很合算的投资了
: 养分身 也要看愿不愿意等
: 而且会开分身也早就开好好了
: :  ^^^^^^^^^^^^^^^^^^^^^^^^^^^^^^
: : 这就回到我们一开始的发问 
: : 一个在A板“闹板”(是否闹板,也仅取决板主心证)的网友 
: : 你限制他去b板活动 是否合理?
: : 我举个发生过的实例 比方有某网友 去汪踢板 
: : 约异性出游 他也没闹板 就po一篇 
: : 然后根据板规 被板主劣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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