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劣退门槛太低,应增加理由书

楼主: ganbaday (低调)   2012-06-17 11:44:19
站规:
1.劣退之惩处,必须要事先公告过什么情况会被劣退,没先规定无效
2.惩处后必须公告理由,依照你叙述,"两个人身攻击、一个不当用辞"就是理由了,
若不清楚细节,请写信给板务询问沟通
看不太懂你的"理由"是指判决前还是判决后,不过站规其实都有规定了
※ 引述《A1Yoshi (寂寞上围35E(♀))》之铭言:
: 我被代管西哲版的人文群组的小组长劣退了三篇文,两个人身攻击、一个不当用辞,
: 但完全没有附带理由,我认为这实在蛮扯的。尤其,现在的小组长权力已经够大了,
: 给人劣退实质限制言论自由,却可以连一个理由都不需要给,实在有违比例原则。
: 此外,从该名小组长在组务版的发言,可以看得出来执法者对自由心证空间,态度上
: 的傲慢(#1FpB2kQh (HumService))。他在签名档说:
: : 要打擦边球是很好啦,不过没抓到我的好球带就是了。
: 因此建议思考提高小组长实质限制他人言论自由的权力行使门槛,增加理由书为其义
: 务,以符合比例原则。
: A1Yo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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