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使用注音文为言论自由 站方&各板不得限制

楼主: zbuda (未来鼓手)   2012-05-30 16:02:38
应当是说评价归评价,但不能用"法的形式"去限制
其实它们应该是也有针对公众场合的论点有所感知吧
但即使它们选择了社会化的法/自由发展限制产生的法
我想还是应当是在法的形式上去保障就好
私权的部分大可自己去解决
另外关于这方面,这与提起诉讼规范格式似乎有是用相同的原则
很多人直接用这些原则却只是方便之举
我觉得这些总和造成台湾社会化侵害私权的情形也愈来愈深
我是不太担忧吧 毕竟最后害得还是它们自己
那么提起申诉是否要依照一定格式呢?
这也是"发展"过后赋予法律的形式问题
但是正规法还是留一条诉权的问题,并不一定要造被规定格式走才有效
我认为这方面也有反公权的问题
应当得(ㄉㄟˇ)对申诉程序这类规定作限制才是
格式是参考的,但不具有"法的形式"
※ 引述《brainfighter (哔子的哔哔大冒险)》之铭言:
: ※ 引述《chi12345678 (六坪铁皮屋的守护者)》之铭言:
: : 打扰打扰
: : 因为第一、是中华民国法律问题
: : 第二、是全站的共通现象
: : 所以来本版发文建议了
: : 我的观点:
: : ptt大多数板规对注音文的限制,很明显是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 : 这个问题看起来是像板规问题,事实上是现实中的法律问题。
: : 刚好站规也谈“法律优位原则”
: : 站规虽然没有禁止注音文,但是站方需要积极作为,
: : 不能不作为而任各板主订定此一明显违反宪法保障个人自由的板规。
: : 因此希望站方能公告或订立站规,遏止此一自以为正义的违法现象。
: : 以上希望本案能列入讨论。谢谢。
: : 注:挞伐注音文运动是四、五年前大学生们对中学生文章的猎巫风潮下之产物。
: : 当年我即反对,但是浪潮下的群众完全失去理性。
: : 事隔多年,大学生们也该冷静思考了,虽然每年又有新生进来……
: 注音文反对运动就我记忆中,大概十几年前就有了,
: 当年我也支持注音文合法化,然后努力抵抗大众的公干,
: 我持的理由也和你差不多。
: 但事实上,我们想反的是那种"非我族类就去死" "多数暴力" "盲从" "因人废言"
: 这样的心态,
: 并把这种现象和言论自由挂在一起,
: 然后以言论自由的大旗论理,认为多数暴力不该侵犯最基本的言论自由权。
: 当然,我仍极力反对多数暴力的心态,
: 但禁止注音文在论理上合适与否,和我们诉诸于不可知的他人的心态是两回事。
: 禁止注音文违反了言论自由?这很难说的通。
: 假设我有一面墙,我禁止别人在上面张贴反马的言论,
: 或是我禁止别人在上面用中文喷漆,只准用英文喷漆,
: 请问这样有违反言论自由吗?
: 言论自由不能无限上纲,它不是指,每个人可以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姿意发表言论。
: 例如我在你家窗户上喷漆说"韩国人是狗",然后说这是我的言论自由,
: 或是我写一篇很有内容的注音文去报社投稿,
: 然后骂说不刊载我文章是违反言论自由,
: 这是说不通的。
: 宪法的言论自由,规定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关系,
: 但这不是指,宪法保障我们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发表自己的言论都是可以的。
: 我个人也支持注音文,
: 但PTT是个公众的地方,且每个板依板友多数决有自己的规范,
: 而以民主的方式决定各板走向,是PTT核心的精神,这种精神其实也在保障言论自由。
: 无论我们怎样猜测说乡民的心态都是多数暴力,
: 乡民只是自己看不爽就骂,以为自己高尚,或等等其他的动机,
: 这些动机不是我们可以评判及证实的,这些顶多只是我们价值观和他们不同而已。
: 这就像我们可以心底怒骂689万人都白痴,
: 但我们不能因为我猜测689万人都白痴,就去诉诸选举无效是一样的道理。
: 当我们自以为自己是万众清流,孤高智者,
: 并认为只有自己的价值观正确,还想以此去规范他人时,
: 这反而更可能违反了言论自由。
: 靠杯,总之讲那么多,
: 重点就是,
: 1. 论理上言论自由不能无限上纲,PTT各板禁止注音文是各板自决ㄉ板规,和言论自由
:   无关。
: 2. 自命清高干角多数不会使我们更高尚,反而更容易让我们陷入盲点。
:   多数暴力之类的行为我们当然要反对,但到底是不是多数暴力,到底什么东西该保障
:   什么不该保障,这不是我们个人价值观说了就算的。
: 大概这样啦~~
: meㄝ吱ㄔ火星文ㄋ!腰ㄆ腰开晃ㄋ!!浑cuteㄋ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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