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上诉] 斥驳 violation #1KU88T1L 判决

楼主: firestu   2014-12-06 18:52:57
实在好笑!!!!!!!!
非礼貌用语是你主观, 甚至来自于你仅有的认知的认定
而也显示你大概, 可能只有单一个方向的思考
也更别说你了解这当中我跟对方的沟通的实际情形
而这还是基于在对方那样单方面的检举描述, 甚至在那提出严重的指控,
而单就/拉回到被判决的点上,
我个人不认为有什么不礼貌, 就像我说的, 表达我情绪的加重词,
也同时在内容里让对方知道这完全不干他妈地/的她的事
而即使在她所提出的检举内容当中, 就很容易找到, 她在检举叙述呈现上的问题.
(甚至是"不实", 但这─ 不干你的事)
而如果就你大概, 可能只有单一个方向的这样的思考行为对于这样的判决
─ 老实说不能说意外, 如果你要原因, 我可以给你
而你在那判决的问题, 似乎不是很小. 不礼貌的言词通通 等于 侮辱
那我想你也能把反讽当成是不礼貌的表达方式, 反讽的语气当成不礼貌的语气
以这样的逻辑, 能够列出的一大堆, 也同时是你的逻辑,
而这些通通指向一个做出容易的判决, 就是侮辱, 的原因
也不用说这有什么说服力, 客观性, 也更加不可能你所说的, 表达的
就是/会成为你个人"认知上"的"事实"
而在violation被LLsolo的判决的文当中, 出现这样一段
"如不服本判决,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板 发文申诉。"
我问了他一个这样的问题:
: "是要在/向该板表明理由后, 才能到PttLaw板,
: 还是到PttLaw板申诉, 并表明理由 "
我想或许, 改成, "如不服本判决, 得至PttLaw板表明理由, 发文申诉。"
或许更加准确, 以免浪费时间花在一个对于文字不敏感的, 甚至
不知道怎么用的人的ptt的"键盘法官"
而在这里, 也得到有同样想法和感受, 而也无法避免地得到
这"他妈的"判决
最后, 希望你还是提醒一下, 当初提出检举的人, 不是她先懂得要检举,
就可以用"方式/手段"引导到她想要的地方, 而这当中, 在有些她的检举
叙述里, 有些事情她已经知道事实, 但却还是在叙述里那样说
最后, 也提醒她, 不是只有她一个人有过去的信件
申诉驳回。
本案中,
""关 他 妈 的你什么屁事" 此语,
是否构成对收信人之侮辱?
属事实认定。
Violation 板对于事实之认定,
除有重大明显瑕疵或违反法律、站规,
或与先前相同之案件情事认定明显不一致外,
本板原则上均予尊重。
本案争执之语句确非礼貌用语,
原审法官认为已达侮辱之程度,
此认定并无重大明显瑕疵,
应予维持。
法务 longbow2
※ 引述《firestu ()》之铭言:
: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
: 1.申诉人ID:firestu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a)作出判决者:LLsolo
: (b)文章(相关)编号:#1KSV989N
: #1KSVS6dN
: #1KSVdUTk
: #1KU88T1L
: 3.欲申诉之判决︰
: #1KU88T1L
: (若此项留白,请以转录方式将该判决原文转录至本版。)
: 4.不服理由︰
: "关 他 妈 的你什么屁事" 这句话, 我实在看不出有哪里侮辱到对方
: (请逐点叙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据,切勿以乱枪打鸟或打混仗之论述方式。)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论述︰
: 他妈的是中性字, 加强语气, 在这里是表达强烈地不悦
: 就单单那句, 我实在看不出有哪里不妥
: 如果再加上, 文章的前后文, 更无不妥
: (亏我被判决的文中还提及到根据前后文的意思.
...)
: 另外, 关于对方检举的叙述, 完全几乎地断章取义.
: 对于他提到的"骚扰","恐吓", 请她进一步提出更具体的内容
: 6. 最后
: 请尽快删除相关的文章
: 否则, 我不排除采取实际的法律行动
: 另外, 把缴罚金的1000P币返回,
: 也请她写信向我道歉 !!!!!!!!
: (请将证据资料附于此申诉文中,切勿仅留指引至该证据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关

: 律条例,亦请复制贴上至此,并保留法条出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