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海峡两岸CrossStrait版主胡乱处罚

楼主: warmer (暖阳)   2017-10-18 14:29:50
※ 引述《prudence (烦恼皆菩提)》之铭言:
: ※ 引述《warmer (暖阳)》之铭言:
: : 在您的警告文中,一再强调了国籍,
: : 并且您的逻辑是,如果我是大陆人即可不做处理。
: : 您在查询ip时,也查到了地理位置,位于上海,
: : 但其中有一个却说来自澳大利亚。
: : 换言之,即使按照您的ip数据库,我的国籍是疑似大陆。
: : 按照法律原则,在处罚时,是证据存疑,则不予处理。
: : 所以您在上贴中又意图转弯,
: : 换个理由,仅以改名来处罚,似于国籍无关。
: : 到底是要怎样?!
: 请你表明立场啊?第一次警告的时候,如果对我判决有疑虑.
: 我很欢迎您解释或来信.第二次判决的时候您也可以来信~
: 既然没有现在表明,我也可以接受~
: 既然是中国人.第一个警告取消~水桶七天等等就帮您取消.
: 基本上两岸版版规的这部分其实很找版主麻烦,因为国籍难判定.
: 使用IP认定您的国籍也是会有这种问题的~这点就希望您能理解.
问题在于﹐您的两次判罚﹐先后将我识别为不同国籍﹐并且都是对我不利。
这种前后矛盾﹐很难不让人产生怀疑您的针对性处罚。
那我现在说我是大陆人﹐是不是就可以取消第一次警告﹖同时解除水桶﹖
: : 我的原文是:大约和“宝岛”自嘲为“鬼岛”类似吧。
: : 试问,将宝岛自嘲为鬼岛,是哪里人才能叫自嘲?
: : 难道大陆人这么说能叫自嘲?
: : OK,即使姑且不论您的阅读能力,
: : 即使按照您的解释,
: : 前一个警告,您是把我当台湾人在处理,
: : 到了水桶,又把我当大陆人在处理。
: : 到底我应该是哪里人?
: : 还不如直说,只要能让我闭嘴,
: : 需要我是哪里人,我就是哪里人。
: : 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
: : 另外,iamidiot大已在PoliticBM里说了,
: : 建议不要将中国和台湾并称,可以用中国大陆和台湾,
: : 深绿实在不爽,亦可用PRC和ROC。
: : 作为版主,更应该谨言慎行,
: : 不宜动不动就把大陆人称为中国人,要分场合。
: : 在这个版,这个问题很敏感。
: 前面的问题我已经处理了,后面的部分既然已经判定您是中国人
: 故警告的处分照旧.
这里的“鬼岛”明显属于引述﹐难道还是看不出来﹖
我再重复一遍原文﹕其形式﹐大约和“宝岛”自嘲为“鬼岛”类似吧。
此处因为笔误﹐省略了主语──台湾人﹐错在我先﹐遭了一定的困扰﹐我认。
但是用了自嘲一词﹐大陆人称台湾为鬼岛显然只能用辱骂一词﹐而非自嘲﹐
这个地方能用自嘲一词的﹐除了台湾人﹐难道还有别的地区的人﹖
ok﹐如果还是不能理解的话﹐我换一个说法﹕
选择填空﹕
其形式﹐大约和______将“宝岛”自嘲为“鬼岛”类似吧。
(a)大陆人 (b)台湾人 (c)地球人 (d)火星人
并且﹐原文在鬼岛上打了引号﹐难道还不能说明为引述﹖那么问题又来了﹐
选择题﹕
以上句子中﹐引号内“宝岛”和“鬼岛”是引述吗﹖
(a)是 (b)不是 (c)前是后不是 (d)前不是后是
即为引述﹐又何来不敬﹖只是陈述一个事实而已。
: 后面的问题我想请教iamidiot版主.
: 您真的有发这个建议嘛?这是建议还是规定??
请看PoliticBM版置底。
P.S. 顺便请教低价值文章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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