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udence (烦恼皆菩提)》之铭言:
: ※ 引述《warmer (暖阳)》之铭言:
: : ==
: : 两岸版版主prudence近日对本人有两次处罚﹕
: : 其一﹐2017.10.12警告一次
: : 警告理由如下﹕
: : #1PtZ1eMF 推文
: : 推 warmer: 可以让土共入台一起选台湾总统吗﹖ 112.64.189.213 10/12 09:58
: : 112.64.189.213>
: : IP国别: 澳大利亚 (Australia)
: : IP地理: 城市:Shanghai 纬度:31.0456 经度:121.3997
: : 不好意思,就网络IP无法判定您是哪一国人.如果是中国IP则不处理.
: : 但是无法辨别.故照样以改名论处
: : 因无警告纪录,警告一次~下次再犯以水桶论处.
: : 其二﹐2017.10.17水桶7日
: : 理由如下﹕
: : 本人在原PO中有这样一段
: : 此番prudence版主认为﹕
: : 此次IP位置查询是在中国上海,所以您不能使用鬼岛.这是台湾人自谦才能用的词汇.
: : 因#1PtmRtIL,此为水桶再犯.故以水桶七天论处
: : ==
: : 申诉内容﹕
: : 1.关于10.12的警告
: : 1.关于10.12的警告
: : 版主已自称“无法判断您是哪一国人”﹐
: : 实际上﹐我在该版还算活跃﹐难道真的无法判断﹖
: : 退一万步说﹐那既然无法判断是哪国人﹐那就不能判断确实有罪﹐同样不应处罚。
: : 否则和“莫须有”又有何分别﹖﹗
: 版主的职责并不是记得所有使用者的国籍,更何况台湾人也有统派会反串.
: 或是使用中国人的立场发言.
: 在这种情况下要求版主知道所有使用者的国籍是不合理的.
: 无法使用国籍的当下,我只能够使用IP位置做出判断.
: 而且退一万步说,无法辨识国籍并不构成改名不成立的事实.
在您的警告文中,一再强调了国籍,
并且您的逻辑是,如果我是大陆人即可不做处理。
您在查询ip时,也查到了地理位置,位于上海,
但其中有一个却说来自澳大利亚。
换言之,即使按照您的ip数据库,我的国籍是疑似大陆。
按照法律原则,在处罚时,是证据存疑,则不予处理。
所以您在上贴中又意图转弯,
换个理由,仅以改名来处罚,似于国籍无关。
到底是要怎样?!
: : 2.关于10.17的水桶
: : 本人只是引述“宝岛”与“鬼岛”﹐
: : 本人台湾朋友众多﹐无论蓝绿。
: : 并且本人素来对台湾印象良好﹐根本不可能称台湾为鬼岛。
: : 在文中﹐以部分台湾人将“宝岛”自嘲为“鬼岛”这一事实作为比喻﹐
: : 用以说明大陆这类自嘲式的名词也较多。
: : 很显然﹐此“鬼岛”二字仅为引用。
: : 版主故意曲解﹐将本人以水桶论处﹐实在让人可气又可笑。
: : 显然更应撤销该处罚。
: 你原PO的时候什么时候有(台湾人)三个字了?
: 加那三个字跟没加的意思是截然不同的.
: 我看到的&精华区内的文章备分皆没有这三个字.
: 所以你后面的自圆叙述也不成立了,况且版规规定的词汇本来就会严格规范.
: 所以你后面的自圆叙述也不成立了,况且版规规定的词汇本来就会严格规范.
: 至于您本人的行为为何,更不是版主所能得知的.也不该是此处争论的议题.
我的原文是:大约和“宝岛”自嘲为“鬼岛”类似吧。
试问,将宝岛自嘲为鬼岛,是哪里人才能叫自嘲?
难道大陆人这么说能叫自嘲?
OK,即使姑且不论您的阅读能力,
即使按照您的解释,
前一个警告,您是把我当台湾人在处理,
到了水桶,又把我当大陆人在处理。
到底我应该是哪里人?
还不如直说,只要能让我闭嘴,
需要我是哪里人,我就是哪里人。
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
另外,iamidiot大已在PoliticBM里说了,
建议不要将中国和台湾并称,可以用中国大陆和台湾,
深绿实在不爽,亦可用PRC和ROC。
作为版主,更应该谨言慎行,
不宜动不动就把大陆人称为中国人,要分场合。
在这个版,这个问题很敏感。
: : 试阅版主prudence近来大兴文字狱﹐对不同政见的泛红、泛蓝版友大开杀戒﹐
: : 已经对版面的民主氛围和正常讨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不知应作何处理﹖
: : 烦请政治群组小组长协助处理﹐谢谢﹗﹗
: 文字狱的部分,请先证明我在执行版规的时候有不公平的待遇.
: 或是我政策实行上有偏袒,文字狱的指控才能成立.
: 我欢迎您针对这部分的指控以证据的方式呈现,这样我才好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