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海峡两岸CrossStrait版主胡乱处罚

楼主: prudence (烦恼皆菩提)   2017-10-18 05:31:35
※ 引述《warmer (暖阳)》之铭言:
: ==
: 两岸版版主prudence近日对本人有两次处罚﹕
: 其一﹐2017.10.12警告一次
: 警告理由如下﹕
: #1PtZ1eMF 推文
: 推 warmer: 可以让土共入台一起选台湾总统吗﹖ 112.64.189.213 10/12 09:58
: >因上下文逻辑的连贯关系可以特指中国共产党>故以改名板规论处
: 112.64.189.213>
: IP国别: 澳大利亚 (Australia)
: IP地理: 城市:Shanghai 纬度:31.0456 经度:121.3997
: 不好意思,就网络IP无法判定您是哪一国人.如果是中国IP则不处理.
: 但是无法辨别.故照样以改名论处
: 因无警告纪录,警告一次~下次再犯以水桶论处.
: 其二﹐2017.10.17水桶7日
: 理由如下﹕
: 本人在原PO中有这样一段
: : 类似的词语在大陆很多﹐又如“天朝”﹐
: : 以及“天”的火星文变体﹕上面是个王﹐下面是个八。
: : 看起来“天朝”就变成了“王八朝”﹐是不是很有趣。
: : 其形式﹐大约和(台湾人)“宝岛”自嘲为“鬼岛”类似吧。
: 此番prudence版主认为﹕
: 此次IP位置查询是在中国上海,所以您不能使用鬼岛.这是台湾人自谦才能用的词汇.
: 因#1PtmRtIL,此为水桶再犯.故以水桶七天论处
: ==
: 申诉内容﹕
: 1.关于10.12的警告
: 版主已自称“无法判断您是哪一国人”﹐
: 实际上﹐我在该版还算活跃﹐难道真的无法判断﹖
: 退一万步说﹐那既然无法判断是哪国人﹐那就不能判断确实有罪﹐同样不应处罚。
: 否则和“莫须有”又有何分别﹖﹗
版主的职责并不是记得所有使用者的国籍,更何况台湾人也有统派会反串.
或是使用中国人的立场发言.
在这种情况下要求版主知道所有使用者的国籍是不合理的.
无法使用国籍的当下,我只能够使用IP位置做出判断.
而且退一万步说,无法辨识国籍并不构成改名不成立的事实.
: 2.关于10.17的水桶
: 本人只是引述“宝岛”与“鬼岛”﹐
: 本人台湾朋友众多﹐无论蓝绿。
: 并且本人素来对台湾印象良好﹐根本不可能称台湾为鬼岛。
: 在文中﹐以部分台湾人将“宝岛”自嘲为“鬼岛”这一事实作为比喻﹐
: 用以说明大陆这类自嘲式的名词也较多。
: 很显然﹐此“鬼岛”二字仅为引用。
: 版主故意曲解﹐将本人以水桶论处﹐实在让人可气又可笑。
: 显然更应撤销该处罚。
你原PO的时候什么时候有(台湾人)三个字了?
加那三个字跟没加的意思是截然不同的.
我看到的&精华区内的文章备分皆没有这三个字.
所以你后面的自圆叙述也不成立了,况且版规规定的词汇本来就会严格规范.
至于您本人的行为为何,更不是版主所能得知的.也不该是此处争论的议题.
: 试阅版主prudence近来大兴文字狱﹐对不同政见的泛红、泛蓝版友大开杀戒﹐
: 已经对版面的民主氛围和正常讨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不知应作何处理﹖
: 烦请政治群组小组长协助处理﹐谢谢﹗﹗
文字狱的部分,请先证明我在执行版规的时候有不公平的待遇.
或是我政策实行上有偏袒,文字狱的指控才能成立.
我欢迎您针对这部分的指控以证据的方式呈现,这样我才好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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