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海峡两岸CrossStrait版主胡乱处罚

楼主: warmer (暖阳)   2017-10-17 22: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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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版版主prudence近日对本人有两次处罚﹕
其一﹐2017.10.12警告一次
警告理由如下﹕
#1PtZ1eMF 推文
推 warmer: 可以让土共入台一起选台湾总统吗﹖ 112.64.189.213 10/12 09:58
>因上下文逻辑的连贯关系可以特指中国共产党>故以改名板规论处
112.64.189.213>
IP国别: 澳大利亚 (Australia)
IP地理: 城市:Shanghai 纬度:31.0456 经度:121.3997
不好意思,就网络IP无法判定您是哪一国人.如果是中国IP则不处理.
但是无法辨别.故照样以改名论处
因无警告纪录,警告一次~下次再犯以水桶论处.
其二﹐2017.10.17水桶7日
理由如下﹕
本人在原PO中有这样一段
: 类似的词语在大陆很多﹐又如“天朝”﹐
: 以及“天”的火星文变体﹕上面是个王﹐下面是个八。
: 看起来“天朝”就变成了“王八朝”﹐是不是很有趣。
: 其形式﹐大约和(台湾人)“宝岛”自嘲为“鬼岛”类似吧。
此番prudence版主认为﹕
此次IP位置查询是在中国上海,所以您不能使用鬼岛.这是台湾人自谦才能用的词汇.
因#1PtmRtIL,此为水桶再犯.故以水桶七天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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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内容﹕
1.关于10.12的警告
版主已自称“无法判断您是哪一国人”﹐
实际上﹐我在该版还算活跃﹐难道真的无法判断﹖
退一万步说﹐那既然无法判断是哪国人﹐那就不能判断确实有罪﹐同样不应处罚。
否则和“莫须有”又有何分别﹖﹗
2.关于10.17的水桶
本人只是引述“宝岛”与“鬼岛”﹐
本人台湾朋友众多﹐无论蓝绿。
并且本人素来对台湾印象良好﹐根本不可能称台湾为鬼岛。
在文中﹐以部分台湾人将“宝岛”自嘲为“鬼岛”这一事实作为比喻﹐
用以说明大陆这类自嘲式的名词也较多。
很显然﹐此“鬼岛”二字仅为引用。
版主故意曲解﹐将本人以水桶论处﹐实在让人可气又可笑。
显然更应撤销该处罚。
试阅版主prudence近来大兴文字狱﹐对不同政见的泛红、泛蓝版友大开杀戒﹐
已经对版面的民主氛围和正常讨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不知应作何处理﹖
烦请政治群组小组长协助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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