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对CrossStrait版#1GHnqGS2判决不服

楼主: momoTT (我不愿让你一个人)   2012-09-06 17:47:54
仅提出三点说明:
1. 关于推文提醒:
这部分只是版主自己在做白工并不会列入水桶必要条件,原则上只要是版面秩序尚可的
情况下,短期内连续违规就会水桶,有没有推文提醒并不重要,因为使用者也可以主张
他没有看到推文提醒,而且我记得小组长以前说过若版主要改变使用者行为只能公告为
之,用推文是无效的,我也从来没在板上公告或版规里说到版主没有先推文提醒就不会
水桶,因此版主有没有推文提醒都不会改变使用者因短期内连续违规被判罚的原则。
2. 关于这个申诉:
本来就不会有推文提醒,因为申诉人第一次的违规是被删文,删文尸体及原因都有留在
板上:
17993 9/02 - □ (已被momoTT删除) <TERRIST> 群攻
版主认为这种提醒已经比推文提醒更清楚明确,使用者应该知道自己已经因为群体攻击
被删文,那么再犯接下来当然就直接水桶,所以这个申诉跟有没有板主推文提醒根本
一点关系都没有。
3.关于短期的期限:
本版违规追溯期是7天,如果要版主说的更明确的话,就请使用者在第一次违规后至少
保持7天内不再犯,但我还是要强调,若版面秩序不好,版主还是有可能一次严重违规
就水桶,所以要避开水桶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乱打擦边球不要踩线,没抓是运气被抓要
认命。
我的说明到此,若小组长还有问题请再提出,我会尽力说明得更清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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