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对CrossStrait版#1GHnqGS2判决不服

楼主: Iamaidiot (神经病)   2012-09-06 02:43:43
  目前此事争议点有三:如果板主认为被转录的文章违反板规,转录者是否该受罚?
板主在处分使用者之前是否应先推文警告?两岸板板规里短期内多次违规的短期大约是
多久时间以内才叫短期?
  转文者在转录某篇文章到看板后就该为此文章负责。而通常除了双重标准之类的情
形以外,我不干预板主在这方面的认定。所以若板主认为某篇被转录的文章触犯板规,
转录者不得以非己所言为由要求规避处分。所以在这个申诉里板主认定文章违规的部份
无不当之处。
  目前小组并未要求板主在看到违规言论后须先推文提醒,等使用者不理再作处分。
如果两岸板这样,是板主群自己的作法,小组这边不去要求,也不会禁止。但若板主们
常在处分使用者前先推文提醒使用者,我会认为板主们有将此事塑造成成看板特有文化
之用意,不过这样的话板主就不该任意打破自己建立之惯例。而所谓短期到底应指多久
时间以内的认定也如同上段所言,不管板主们如何认定,只要求标准勿时常更动。  
  所以若板主们之前在处理初犯跟累犯之前大多有先推文劝止,处理短期内连续犯时
对所谓短期的时间长短让人明确认知大概多久以内算短期,即使未明文公告,但我会认
为板主试着跟使用者们培养这样一个默契与惯例。这样的话就不宜贸然打破这个惯例。
  因此在这次申诉里我的看法是只要板主认为该文违规,使用者又无法证明板主双重
标准,我不推翻板主认定使用者该受罚的裁决。但在所谓看板惯例以及短期时间的认定
之部分,若要我自己去翻一到三个月内板主群的公告来推断板主群的标准,大概要到周
五才能回应。又或者板主及使用者愿意提供自己找的资料以减少大家时间上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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