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住宅区餐饮业 北市拟禁用木炭做燃料

楼主: cradredtade (☆☆☆☆☆☆☆)   2017-03-06 12:59:35
住宅区餐饮业 北市拟禁用木炭做燃料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94783
台北市环保局拟订定“台北市宜居永续城市自治条例”,规定未来在住宅区的餐厅,不得
使用会导致空污的木炭燃料,违者可依法处3万至10万元罚锾。
环保局副局长卢世昌今受访时表示,过去师大商圈常有住户反映楼下窑烤披萨、烧烤店等
业者因使用木炭,造成严重空气污染,甚至木炭燃烧后的灰烬随风飘进住家,虽业者有加
装集尘设备,但木炭味道仍难以隔绝,造成周边住户很大困扰。
根据草案内容,未来北市住宅区内的餐饮业者,油烟及污水将一并纳入管理,并要求住宅
区的餐饮业使用低污染燃料,且业者必须设置集气设备、油烟、异味、废污水等污染防制
设备,排除油烟异味等污染。
若条例顺利经议会三读通过,首波将锁定常遭民众投诉的烧烤业、姜母鸭及窑烤披萨等味
道较“强烈”的业者。
卢世昌指出,自治条例预计今年4月送进市议会,判最快明年能顺利通过并公告实施,正
式上路后,使用瓦斯或电子以外的燃料的餐饮业者,或是未设置污染防治设备者,均可依
法处3万元至10万元罚缓。
此外,环保局今年七月将试办低污染示范区,包括新生南路、新生北路、松江路等主要道
路,及中正纪念堂、国父纪念馆、故宫、忠烈祠、阳明山草山公园、台北101大楼等观光
景点,将禁行2行程机车及15年以上高污染车辆,违者可开罚500元到2000元。
作者: TanIsVaca (好好唸书吧!)   2017-03-07 00:53:00
如果会给邻居造成困扰,就该限制一下。自由权不应伤害到他人的呼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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