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台湾专利让与,过去侵权行为

楼主: ides13 (juso)   2022-01-19 17:11:57
※ 引述《fermion (fermion)》之铭言:
: 请问各位前辈,台湾专利的专利权在前手转让给后手之后,转让前的第三方侵权行为所构
: 成的损害赔偿,依据台湾法规,应该是归前手还是后手? 感谢!!
https://kknews.cc/zh-tw/society/6arq5vm.html
如上,大陆人整理的资料,虽然指的是大陆专利法及大陆民法的情况,
但是台湾的情况说不定也可供参考。
情形一、转让人和受让人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受让人无权对转让前的侵权行为提起
诉讼
情形二、转让人和受让人在转让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受让人有权对转让前的侵权行为提
起诉讼
情形三、转让合同中无约定,但经补充约定或声明,受让人对专利转让前的侵权行为具有
诉权,且可使用转让前的转让人获取的证据
情形四、在诉讼审理期间发生专利转让,受让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继受转让人的诉讼主体
资格
作者: versusvic (....)   2022-01-19 18:31:00
哪国专利法叫大陆专利法?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2-01-19 21:59:00
我个人是认为 专利权转移后前者就不符合登记对抗的效力而且让与若无明定 应该是自始让与吧 自专利权有效时让与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22-01-20 06:55:00
登记对抗制的第三人指的不是这个是“一物多卖/同时租卖”的态样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2-01-20 07:26:00
对抗是多写的 不好意思
作者: gofunfull (沉潜)   2022-01-20 21:48:00
作者: forcomet (无暱称)   2022-01-22 21:47:00
这感觉像是美国专利授权的范围不可能自始让与,民事的权利移转而已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2-07 13:32:00
自始让与 <- 那原权利人之前向他人收的专利金,原权利人也一并要转交给受让人,因为“自始”转让?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22-02-07 14:43:00
有载明的话可以,因为等于已经计算过该部分的损益默示的话是不行的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22-02-07 23:10:00
一并算进交易价格里面呀 这样比较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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