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有关台湾专利法第26-2的审查意见

楼主: mordred (mord)   2020-02-07 14:47:20
※ 引述《sank (SANKK)》之铭言:
: 本案请求项1中“A元件”为本发明之重要元件,经查相关记载于本案说明书[0010]、
: [0038]段,但未记载其元件结构及如何产生功效。
: 本发明所属技术中具有通常知识者,无法合理预测或延伸至本项“A元件”未有任何界定
: 之范围,本项发明无法为说明书所支持,应予修正。
:
楼主: mordred (mord)   2020-02-07 15:09:00
听过[学术派]言....[新颖性]喔....就是新不新.......[进步性]喔.....就是进不进步.....真的是...ZZZZ...ha
作者: forcomet (无暱称)   2020-02-12 09:26:00
进不进步是主观判断,这一点很不好,我很不喜欢这样的解释,特别是还会收到审查委员认为虽然前案没有教示但是审委认为没有特别效益所以不具进步性,中国台湾都收到这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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