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智慧手表蓝芽配对专利诉讼, 专利授权公司

楼主: ynlin1996 (Kennylin)   2019-09-12 13:49:18
智慧手表蓝芽配对专利诉讼, 专利授权公司 Optima Direct 控告华硕
http://bit.ly/2kidoE0
自2019年7月15日, 美国怀俄明州注册的专利授权公司 Optima Direct, LLC 于加州北区地方法院控告台湾电脑领导品牌华硕电脑Asus Computer,所生产制造贩卖的智慧手表 ZenWatch,侵犯原告的智慧手表Bluetooth 配对及资料传输专利 US 8,935,691(下称 ‘691 号专利)。
‘691号专利的名称为‘更新电子装置的编写储存方法’,该专利请求项第1及第2 项:提供一目标系统(target system,应为智慧手表)、一主机系统(host system,应为智慧手机)、一存储云端(program store,应为云端数据库),该存储云端必须包含有程式、网页、应用程式接口API、韧体、数位金钥、及使用者资讯;又该目标系统不可包含长距离通讯接收单元(long range communication transceiver);其中,目标系统只能利用其与主机系统之间的短距离无线通讯技术(short wireless communication,例如
Bluetooth或Wibree),自该存储云端下载资料;又该目标系统将比对该下载资料内的第二金钥与其本身内存的第一数位金钥是否相符,以判断该下载资料是否属于被授权的可用资料。
根据诉状附件二(Exhibit 2)之专利比对文件,Optima主张:由于ZenWatch的使用者可以自Play Store或Android Wear(对映该存储云端)下载Asus ZenWatch Manager app(对映第一下载资料)至使用者的Android 手机(对映该主机系统),亦可透过该Android手机下载Asus ZenWatch app(对映第二下载资料)至使用者的ZenWatch (对映该目标系统);再者,由于使用者可透过蓝芽配对(pair)方式,使得Android手机及ZenWatch之间建立连接通道并交换资讯。
本文认为,此专利揭示之技术实属短距离无线通讯及数位资料认证的基本架构,技术上并无特出的专利手段,其专利性应该来自于其请求项内严格的限制条件(例如:目标系统不可包含长距离通讯接收单元,又目标系统只能利用短距离无线通讯技术与主机系统进行资料交换),故在进行专利攻防时,应先找出这些明确限制条件的先前技术,再佐以无线通讯及数位资料认证的技术文献,即可以 35 U.S.C. 103 非显而易见性,无效该争议专利。
原告Optima Direct, LLC 注册于美国怀俄明州之专利授权实体,其在2019年6月及7月之间,在4个美国地方法院,提出6件短距离无线通讯专利诉讼(包含本案),但仅有华硕电脑为全球知名品牌。又,除 ‘691号专利外,其他争议专利有 8,115,609、8,498,618、9,971,868 号;然而,8,115,609号专利涉讼多达4件案件,却未用以控告华硕电脑,其原因之一系其他专利的请求项有更严格的限制条件(限定至Wibree技术)。还有,本文猜测其亦自知本身专利质量不足,为了避免轻易被无效,故对华硕电脑采取较为保守的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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