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核驳答辩,专利申请案还需要关注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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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公司愈发重视智慧财产权,公司内部均会设置专利奖励措施,来积极鼓励员工创新提
出发明构想.因此稍有规模的台商公司,往往会同时进行数十件甚至上百件的专利申请案
,来迅速扩充公司专利组合的强度。
因此公司若能在专利申请阶段中,给予更多的关注,采取下列措施,可以过滤掉那些不太
可能具有潜在价值的发明,专注于提升那些未来可能具有较高授权潜力和利益回收的申请
案,便能在公司内有限的时间和金钱资源,做出更有效的运用及分配。
从商业价值标准,进行定期检视专利申请案潜在价值
如本网站前期文章 “如何增加专利申请案的商业价值?” 所述,一般公司内专利幕僚评
估专利申请案潜在价值的不同面相建议指标包含:(1) 可专利性评估,将发明构想与前案
比较;(2) 侵权可侦测性或举证难易度;和 (3) 回避困难度或商业价值评估.
其中指标 (3) "商业价值"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可能会有较显著变化,故应定期重新检视专
利申请案的 "商业价值" 来重新评定潜在价值。因此,建议公司内专利幕僚可参考专业市
场资讯,来评估 "市场是否可能采用进行中专利申请案所揭露的创新内容".例如:可参
考市场趋势的专业分析,评估预测未来市场是否有采用专利申请案技术的证据迹象;或咨
询相关技术领域专家,检视刚进入市场的新产品是否可能使用相关专利申请案揭露内容。
如果市场产品已经使用到进行中专利申请案所揭露的创新内容,那就是较高潜在价值的有
力证据;如此预告一旦该专利申请案核准,该核准专利将具有相当商业价值。
此外,公司也可把 “市场产品” 范畴优先限缩到特定几家目标公司或竞争同业的相关产
品,设定优先级,定期购买几家目标公司的产品进行侵权分析,收集侵权证据;如此一
旦申请案核准成为专利时,这些刚核准专利即可加入相关专利争议谈判。
挖掘申请案揭露但未保护到的创新教示,提出分割案或上位化扩大保护范围
法律上要求每项专利申请案应该都是保护单一个发明创新,以维持专利分类体系完整,和
专利审查规费的合理性;但专利申请实务上,往往可能在同一个专利申请案中同时包含了
复数个发明创新 (例如:解决相同技术课题,不同技术手段实施例A/B/C;成品和制造该
成品的相关制程;制程和实施该制程的相关设备机台;完整系统和部分零组件
combination v sub-combination… )。
在公司刚提出专利申请案时,或许:
(1) 公司默认的专利范围保护重点是主要发明A,但公司稍后发现在同一个专利申请案中
,还教导揭露了其他高价值的相关发明B,但目前审查中专利范围并没有给予妥善的保护
;
(2) 公司默认的专利范围保护局限于各个独立的实施例A/B/C,但公司稍后发现实施例
A/B/C可以用一个上位概念加以包裹描述,如此以上位概念扩大专利范围,更广泛地保护
发明创新的核心教示。
如果确定上述 (1) (2) 情形发生时,则申请人可以调整专利范围,例如:
(i) 母案依据现有发明A的专利范围继续进行审查,提出分割案来保护该额外相关发明B,
或
(ii) 在收到专利局审查意见前,主动修改以全新专利范围取代原本审查中专利范围,亦
即推迟或放弃原本保护发明A的专利范围。
另外,以US专利申请程序而言,例如:
i) 当US专利申请案收到核准通知后的3个月内,公司可检视在同一个专利申请案中,是否
还揭露了其他高潜在价值的发明;公司进而可评估是否要在缴交领证费前提出延续案来加
以保护。
ii) 当US专利核准发证日起算1.5年时,公司可再次比对核准专利的专利范围与市场产品
,检视是否有市场产品运用了该专利揭露的教导内容,但却技巧地回避现有核准专利范围
,公司此时可评估是否要在US专利核准发证日起算满2年前,提出re-issue来扩大专利范
围来涵盖那些市场产品 (MPEP 1412.03 Broadening Reissue Claims)。
针对目标公司产品调整申请案专利范围撰写重点
“目标公司” 一般指的是市场上销售竞争产品的竞争厂商,或是NPE计画进行专利追索的
对象;亦即就是您要 “时时防备进行诉讼防御”,或者 "准备要对侵权产品提起诉讼”
的对象。
为了强化谈判和诉讼筹码,除了检视您目前所持有的核准专利范围外,另外也要分析公司
所拥有进行中的专利申请案,评估哪些申请案有可能会被 “目标公司” 产品所使用到,
聚焦关注这些申请案的申请品质与速度,将可以加强公司的诉讼会谈判地位。
相关具体作为,建议:
(1) 调整申请案审查中专利范围来更加吻合 “目标公司” 产品结构,让你能更轻易清楚
地展示已经收集到的 “目标公司” 产品是如何构成专利侵权。
(2) 针对高潜在价值的专利申请案,在最早母案优先权日后的数年内持续提起延续案,更
准确地瞄准 “目标公司” 刚进入市场的新产品,精确地调整专利范围。
毅然放弃有疑虑的专利申请案
公司内专利部门当然希望提出的专利申请案专利范围愈广泛愈好。但建议应考虑以下问题
,适时地加以放弃申请案;避免公司花费太多时间,精力和金钱投资过多可能低报酬率的
专利申请案:
市场技术正朝着不同方向发展,且使用到目前审查中专利范围机率低。
公司产品可能要退出相关市场。
鉴于最近的专利局核驳内容,评估要取得有价值专利范围变得相当困难。
公司最近新发现的前案技术,影响专利稳定性/有效性。
对于第 (4) 所列疑虑,部分台商可能不愿就此轻易主动放弃任何专利申请案,认为只要
专利审查委员还没检索到相关前案,纵使公司内部已经收集到接近前案资讯,还是会忽视
该前案,持续尝试说服审查委员取得范围较广的核准专利,以作为将来谈判诉讼筹码。至
于专利稍后是否会在举发,无效请求或IPR程序中被撤销,将会延后到争议阶段再来评估
处理.
若专利申请案欠缺定期检视关注,等于专利工作仅完成一半
定期对公司进行中的诸多专利申请案进行体检和专利范围调整,去芜存菁.可以确保公司
最终获准的专利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潜力;通过创建累积一系列有价值的个别专利,可以
更有效率地提高公司专利选粹的整体价值和实力。
若专利申请案一旦提出后,公司内专利幕僚就只有在收到专利局核驳时,才会再度关注专
利申请案评估如何进行答辩;但平常不会对申请案进行再次筛选评价,也不因应市场调整
专利范围,如此并非公司内有限资源的最佳运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