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ikai1112 (骨髓捐赠match也是种缘份)》之铭言:
: 看到考试院的公文惹
: 除了录取门槛放宽
: (平均 60 及格 不满16% 取至16%)
: (平均不满 50 不及格 任一科零分不及格)
: 还有基本设计 改名叫工业设计之外
: 其他一律照旧
没看过之前历史,所以不太清楚。
刚收到EMAIL,上面的改的第9条如下,比较有兴趣的问题如下:
本考试及格方式,以应试科目总成绩满六十分及格。但总成绩满六十分及
格人数未达第六条第一项第六款各该选试科目全程到考人数百分之十六时
^^^^^^^^^^^^^^^^^^^^^^^^^^^^^^^^^^
意思是,每一个科目都要录取16%?
所以,选电子学的人如果有200人,录取32人?
因为‘各该’,还是我理解错误?
,以录取各该选试科目全程到考人数百分之十六为及格。全程到考人数百
分之十六若有小数,一律进位取其整数,并以全程到考人数百分之十六最
后一名之总成绩为其及格标准,最后一名有数人同分,均予录取。
前项应试科目总成绩之计算,以各科目成绩平均计算之。
本考试应试科目有一科成绩为零分或总成绩未满五十分者,均不予及格。
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计算。
是我对法条的国语的阅读能力有限,还是这个法条有不确定法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