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专利士?

楼主: Jander (啊)   2016-08-22 14:12:57
※ 引述《patentable (可专利)》之铭言:
: 大家都说专利师难准备,因为科目太多
: 如果未来增加一个专利士考试
: 但为普考层级(类似消防设备士)
: 考科ㄧ定能减少
: 这样是否能拉起报考意愿呢
台湾专利师曾被大陆乡民票选世界最难考的专代考试
因为科目含跨理工科目、法律科目、语文科目
但这是报考意愿低的主因吗?
司法官考试 有人笑说考上是祖上积德
报名人数少了吗?报考意愿低了吗?
考试意愿高低 报名人数多寡 是取决于考上价值
而非考试科目
如果考上跟没考上是一样的
做的都是专利工程师的工作
也就是说 考上的专利师跟没考上的都是一样写稿做OA
那有差吗?
如果有一些规范 是让专利师如同律师一般
案子的处理程序(例如面询)是必须由该案的处理人员进行
那事务所就必须把案子丢出来让其他专利师代理
而不是万年代理人
专利工程师就如同法务 没考上就永远无法名正言顺
如此考试意愿会低吗?报名人数会少吗?
目前对很多考上专利师的人来说
最痛苦的在于缴职前训练跟加入公会的费用
由此可看出专利师的独特价值
至少个人没听过律师、会计师、不动产估价师会有这困扰
即便有专利士 可以干吗?
取得坐的士到智慧局送件的资格吗?
要让专利师考试报名人数增加 报考意愿提升
应该想想怎样的制度设计让专利师有价值(非前述独特价值)
而非改考试科目改录取率
更不是类似某某机关办的某某能力检定考试
作者: twinway (证券+期货双证照)   2016-08-22 14:16:00
完全同意…
作者: vicissitudes (无白)   2016-08-22 14:50:00
推同学~
作者: vendor (这是我用生命画的魂)   2016-08-22 15:19:00
大推
作者: mjrt   2016-08-22 17:44:00
大推+1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6-08-22 17:54:00
制度再怎么改,客户不认为有价值也是白搭
作者: AudiA6 (奥迪A6)   2016-08-22 20:00:00
修法取消律师代理资格,还有要求''专利代理人''每三年复考一次,考不过就补休学分,再补考一次,考不过就取消专利代理人资格
作者: vul3vup (噗噗)   2016-08-22 20:35:00
这两篇脑袋就不一样了!推
作者: WAIJEE (我只有沉默作陪)   2016-08-22 21:28:00
推了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赠match也是种缘份)   2016-08-22 21:49:00
专利代理人 可以直接落日了 当年就已经给免试换证机会早就可以直接落日了 另外律师的部分要修律师法.....这很难过律师公会那关 ....倒不如从行政手段上着手立如要求律师须要有至少20学分理工+职前训练才能登录代理人名册 用行政手段设置门槛......(这些对绝大部分专利师都是必备条件 也算是合理要求)就看主事者 有没有 Guts了
作者: godlikeking (Silo is my nightmare)   2016-08-22 23:45:00
推!
作者: siguzo (Morning Glory)   2016-08-23 09:12:00
大推!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8-23 10:06:00
主事者: 专利或理工民众展现出多大的实力 某就有多大胆
作者: giantbear (giantbear)   2016-08-23 13:18:00
推 修法取消律师代理专利业务
作者: lunkk (lunkk)   2016-08-23 13:38:00
支持取消律师代理专利~~但应该很难成真
作者: seage ( luv this world )   2016-08-23 14:00:00
同意此见解!
作者: mjrt   2016-08-23 19:03:00
赞!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8-23 23:07:00
这位爷 国内专业分权的著名案例是医药分业 要分权除了自己有理论基础的正当性 还要展现肌肉跟汗水 光讲是没用的 古人唱: 末等待 末依赖 胜利绝不会天上掉下来专利师不是有公会吗? 不团结自己展现力量还想修法?举个例子先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6-08-24 08:10:00
实在想不太出来什么事非得专利师亲力亲为不可,除了出席某些场合以外,但出席这些场合的频率也不高啊有能力的专利师根本就不担心律师抢工作的问题,如果没办法让客户或老板认同自己的专业,那多半是功夫还没学到家不管什么行业,被需要的价值都是自己创造出来的,用制度保障的就跟期待政府扶持的产业一样这年头还会担心代收人的专利师也实在太逊了点不过我绝对认同专利师考试实在太难了,应该改简单点
作者: DoraJ (多啦甜不辣)   2016-08-24 08:39:00
ip大有看懂讨论的点吗? 感觉断章取义很严重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6-08-24 09:49:00
我只是想不太出来哪些事情规定成专利师亲力亲为会有大的帮助
作者: patentpong (ya)   2016-08-24 13:48:00
如果客户都要求委托案件要代理人实质亲为(如自己撰写或审核工程师所写),否则检举他违反专利师法第12条第1款,不知可否改善万年代理或挂名的情况。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16-08-24 13:56:00
签个名表示审核过很简单,但是什么样的案件量算合理?举例来说,我自己试过,看一份说明书大约要一个小时推估一天最多看五篇,一个月20个工作天最多100篇可以规定一个专利师一年的新案代理量要小于1200篇但是拜托,一个中型事务所一年有没有一千个新案?换个方式想,一个事务所一个月产出100篇新案,相当于将群的超级高手有8-10个在那间事务所,环顾业界也只有几间大所有可能,所以用上述方法来限制没意义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6-08-24 14:44:00
问问联发科有几个台湾专利师够格亲自写他们家的案件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16-08-24 14:47:00
大概要台大电机系/电子所/电信所毕业的专利师台湾也没几个~"~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6-08-24 14:52:00
限制每个代理人每年接案量的想法多年来一直有人提,但放眼其他国家有类似的规定吗?把台湾专利师考试改成大放眼其他国家有类似的规定吗?把台湾专利师考试改成大陆那样,报考人数至少加一倍,然后呢?考上的还是不敢自己开事务所啊,所谓的制度价值我觉得根本就不存在拿掉律师代理资格对市场也几乎没影响,因为那些在做专利案的律师大多都有专利师牌了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16-08-24 14:57:00
另外就是台湾面询其实很少,就算限制只有专利师一间事务所大概两个专利师就绰绰有余惹要这样除非哪一天各大所都只收专利师,而且会把非专利师都炒掉......很难啊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6-08-24 15:01:00
认为代收人影响案源很大的人,可能也误会很大,因为会被代收人骗的客户已经不多了,而且这些客户多半抠到不行,一般事务所也懒得去接以为制度价值会有价值的朋友,小弟不是要泼冷水,而是认为那跟真实世界落差很大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16-08-24 15:05:00
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代收人通通被取缔了,那那些案件总是有部份会流进正规的专利事务所(例如三分之一)
作者: DoraJ (多啦甜不辣)   2016-08-24 20:08:00
哈哈 代收人的代表回应挺积极的 好有趣一会是制度价值不存在(了解制度价值吗?)另一会是对代收人的误会怎么律师事务所都不会有代收人?对了 别误会 我说的代收人代表是指积极代表代收人发言不是说就是从事代收人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6-08-24 21:28:00
在板上看人抱怨代收人多年,却没看到有人去举发过,怪哉敢怪代收人,却不敢举发代收人,我也不信说的人是真心的感觉上比较像是把错推到稻草人上
作者: DoraJ (多啦甜不辣)   2016-08-24 21:34:00
楼上挺会跳针的 不断转移问题 赞
作者: iptaiwan (iptaiwan)   2016-08-24 21:35:00
我只看过阿桐伯抓到一个应该是代收人的公司D大你认为代收人是大问题,那就多拜托你去举发,我替同行谢谢你在事务所十多年来,还真没听过哪个同业被代收人抢过生意的讲白点,我只听过没考上专利师的人在抱怨都是律师、代理人、代收人的问题导致专利师牌不值钱,所以不想考,或是劝别人别浪费时间去考,但没听过开事务所的国考专利师在抱怨这些问题,可能是小弟认识的人不够多吧还有啊,觉得自己的专利师牌在事务所内不受重视的朋友,奉劝你还是尽早换一个新东家吧,别惯坏了不重视证照的老板,外面多的是尊重专业的事务所觉得老板烂又不换工作的,那我就不知道你在抱怨什么另外,民事诉讼除了第三审之外,第一审和第二审都没强制规定必须有律师代理,开头的陈X扁律师的例子根本不是什么制度价值客户打讼诉不找律师,是他的自由,律师靠的是专业吸引客户,不是靠制度保障,不然光靠第三审的案量要怎么养活那么多律师呢哪家事务所征才是专利工程师优于专利师的,拜托把事务所名号报给大家知道一下,以后开会遇到我一定用鄙视眼神看他们老板而且不屑跟这种同行为伍或交谈
作者: DoraJ (多啦甜不辣)   2016-08-24 23:44:00
恼羞成怒?
作者: trje   2016-08-24 23:57:00
好好笑,看来有人整个大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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