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ma (我不知道)
2016-04-21 00:12:22请问如果有人把一个已被专利保謢的技术实作出来,
并且将实作的程式码以BSD授权的方式开源释出,
这样踩到专利的会是释出程式码的人?
还是把程式码拿来生产产品的人?
或者两个都是?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4-21 00:26:00你专利的标的是什么?
楼主:
ama (我不知道)
2016-04-21 08:51:00专利是硬件及方法,程式码就是用硬件描述语言写专利里的图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6-04-21 10:20:00侵害他人权利不以获益为限
作者:
ides13 (juso)
2016-04-21 12:59:00生产者会侵权,写程式码的人要看这个程式码是否还有其他用途,如果只有唯一用途且是用来侵权的话,也会被认为侵权
作者:
Y0SHIKI (天天吃ㄆㄣ的小孩)
2016-04-21 13:03:00曾看过A公司把B公司专利写成程式码后以GPL释出...这种情况A公司没事吗?@@a
作者:
ides13 (juso)
2016-04-21 17:14:00是指Google将微软和苹果的专利,写成Android系统后,让HTC去生产手机吗?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6-04-21 17:34:00a比较像帮助侵权 但台湾好像没这种态样
作者:
WAIJEE (我只有沉默作陪)
2016-04-21 23:44:00个人认为,如果释出程式码的人不知道有这个专利存在,有事的机率应该是低的,如果已经先知道好像还可以讨论不少东西比如开源释出的程式码与专利揭露的内容的差异性?如果本领域看了专利内容就能轻易知道怎么写程式码,那是不能能说我是想一想这样讲好像不太对,总之我是认为要先判断释出程式码的人知不知到此专利,当然生产产品的人是一定侵权
作者:
addbear22 (addbear22)
2016-04-22 07:16:00生产产品的人较危险写程式码的人还可以用59-1-2的理由主张不侵权
lame mp3 做法是只公开source,要用你自己抓去comp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