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个人申请Provisional Application

楼主: flyinrainday (小辫子)   2015-12-25 10:51:50
※ 引述《flyinrainday (小辫子)》之铭言:
: 最近接到申请美国专利临时案的工作,之前看过相关资料,就我理解应该是可以,但这
: 两天下来实在快把我搞疯,有些问题想请教各位前辈,因为我不是相关背景,可能部分
: 问题很蠢,再麻烦您们鞭小力一点。
: 从USPTO上面可以知道申请Provisional patent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书面邮寄;二是线
: 上EFS申请,两种方式我在并行,因为老板有点赶,两边我都碰到一些问题如下:
: BY MAIL:
: 1. 所需提交的必要文件有三个,COVER SHEET SB16、Credit Card Payment Form还有
: Specification(含Drawing and CDs),但COVER SHEET在填表的时候有一个部分是在
: 确定所有文件(check all that apply),里面提到Application Data Sheet (SB14)
: ,此份文件在USPTO网站上编号SB14 EFS-WEB,应该是用在EFS上使用,这样放在BY
: MAIL的COVER SHEET中是否也算必要文件?
: 2. 承一,如果为该SB14为必要,其内容有一个部分需要填Representative Information
: ,只有三个选项Customer Number、US Patent Practitioner和Limited Recognition
: ,很不幸我都不是,这样这份文件不就不能送了?(等等解释我为何弄不到CN)
: 3. 另外就是发明人是我老板,在申请者那边我填的是合作厂商的联络地址与电话,因为
: 这是产学合作,而文件最后面的申请人与申请人签名填我自己,最后信用卡规费上的
: 刷卡人是合作厂商财务,这样会不会有问题?如果是刷我或是我老板的信用卡会比较
: 好吗?
: BY EFS:
: 我EFS这条路很早就卡关了,因为要使用系统需要Customer Number与认证,CN申请文件必
: 需填好FAX到USPTO,但我填完后从昨天早上开始传,传到今天还没过去,结果原因好像是
: 昨天USPTO大跳电,到现在还没好,索性就从礼拜三开始放到礼拜五接六日,真是惨,所
: 以CN可能要等到下礼拜申请再看看,但网络上有看到讨论,在第二步认证那边似乎又需要
: US Patent Practitioner和Limited Recognition或是本身就是INVENTER的资格,那这样
: 我是替我们老板申请的,也不符合上面任何一项啊!是否就无法用线上申请了呢?
: 拜托各位前辈帮帮我了,谢谢!圣诞快乐!
非常感谢各位的回文,我稍微整理消化了一下,先回复一个重点,老板最后是想取得美国
正式专利,而您们建议有两点:
1. 建议走台湾申请案,暂时不进行实审,效果与provisional一样。
这部分我今天再与老板沟通,但是有两个问题:
a. Provisional application申请后有一年时间补美国正式案声明优先权,台湾也是
一样吗?印象中台湾好像是六个月?
b. 台湾案申请是否申请人也必须要是发明人或是专利师或是执业人员?
2. Provisional application部分我不能是申请人。
我知道了,虽然我昨天有顺利将Customer Number申请fax过去USPTO(美国时间9:30
fax已经重新上线),目前是没回应,这边也是两个问题:
a. 就算我取得Customer Number,可能还会因为非执业人、专利师或发明人而无法
使用EFS进行线上美国临时案申请,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身为发明人,却不是专利
师或执业人员的人是否就只能用邮寄申请?
b. 如果是邮寄申请,那我只要将Cover sheet上的相关位子改成如下
发明人:老板
联络地址:合作厂商名称、地址、电话、email
申请人:老板(同发明人)
信用卡付款人:合作厂商财务
这样就可以了吗?
不好意思,几个问题再麻烦您们,我知道我们好像把事情搞得很复杂,但由于Prov.是确
定可以不用代理人进行申请,所以我也觉得这是一个很宝贵的经验,请各位前辈稍微给
我一点指点,谢谢!
作者: ides13 (juso)   2015-12-25 11:49:00
只要在12个月内,都可以在WTO会员国内提出申请并主张台湾案的优先权。临时案送件时是中文的话,需要翻译成英文。但是主张台湾案的优先权,却不需要,是省事方便又省钱的。至于格式的话,只要像样就好了。因为是形式审,不会很要求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5-12-25 12:33:00
美国专利太多不可思义的眉角 不要自己来比较好
楼主: flyinrainday (小辫子)   2015-12-25 12:41:00
其实我现在拿到的说明书内容就是英文的,所以申请台湾案我反而是要翻译成中文...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5-12-25 12:49:00
你要不要先搞懂申请人的意思
作者: poeoe   2015-12-25 13:42:00
请事务所代送吧 花点钱可以保障程序的正确性
作者: godlikeking (Silo is my nightmare)   2015-12-25 14:32:00
我反而觉得你翻译成中文先申请台专(不实审)比较好如果不找事务所的前提下 至少..不会还可以电话问TIPO相对比自己申请美专保险一些
作者: ides13 (juso)   2015-12-25 15:30:00
其实也可以考虑先以英文送件,再补中说,抢申请日。不过,要注意“申请书、说明书、申请专利范围及必要图式”四项备齐日才是申请日。
作者: fermion (fermion)   2015-12-26 03:32:00
如果没钱就别申请专利,如果有钱就请专业人士吧!
作者: eltess (可以单纯一点吗)   2015-12-26 19:17:00
1-A:国际优先权为12个月,1-B:发明人即可2: 申请人即专利权人,临时案就是要抢申请日的,事务所代请也没多少钱,再拖下去时间都没了BTW,联络地址你确定要填给厂商?以后所有文件都会寄到那里去唷3总觉得没有说清楚,美专中发明人在没有转让的情况下即为专权人,若签了转让书给厂商,厂商才会是assign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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