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台湾专利申请问题

楼主: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7-07 19:41:20
※ 引述《hh47 (百事可乐)》之铭言:
: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铭言:
: : 优先权,这个就要看对方有没有申请台湾专利,至少台湾案没公开之前,都无法确定,
: : 如果万一对方申请PCT/CN,就有申请日起30个月的优惠期,可以申请PCT内的指定国家。
: 这篇有问题。
: 确定?若没记错,不管是台湾新旧专利法,应该是不太可能让申请案申请日可等效回逤到
: 前30个月的优先权日期。这有待确认。 好奇V大有台湾专利局的明文网址连结、台湾专利
: 法、或台湾审查基准说是30个月吗?
PCT/CN,
刚看了一下,既然有人误解,还是解释一下好了~
h大应该知道台湾(ROC)目前非PCT内指定国家,
我所谓的30个月优惠期指的是"PCT内的指定国家"
补充说明: 台湾目前承认PCT申请日(12个月内),但是没有30个月优惠期。
: : 可以申请专利不代表不会侵犯专利权,也就是你有专利不代表你不会侵权。
: : "认为自己有专利就不会侵权的观念是错误的!!"
: : 此外,申请专利会不会过?根据你提供的资讯来看,基本上不会。
: 小弟曾是智慧局的审查官,不过已放弃公务员身份了。目前在美国也是从事专利事物。跟
: 以前同事们也还有连络。
: 但我实在不认为台湾新旧专利法针对新型专利有执行检索工作。 新型专利只有形式审查
: ,没有实体审查,只讲个‘基本上不会’过,这可能尚欠说服力。智慧局并不会因为你个
: 人在ptt说基本上不会过就不会过。官方的作法,格式ok,基本上就会过。 我个人以前所
: 经手过超过700件新型案都是如此。
: 新型专利最多最多最多也就判断是否违反单一性原则。专利局黄副组长兼科长一直是这样
: 的把关,这已经非常负责、称职了。小弟认为i大的观点比较符合我的经验。
你说的也没错,就申请新型未经实审的角度,是没问题。
就发明经实审的角度,就有问题。
这也是我提到"就算运气不好给你取得专利权"的原因,
这包含新型与发明审查未检索前案的情况(以台湾检索水准应该不太可能发生)。
: : 就算运气不好给你取得专利权,也不代表能用专利告人,
: : 特别是台湾专利权人胜率约20%,比美国略低。
: : 此外,像你这种案子,策略上顶多吓吓外行不懂专利的人还可以试试。
: : 别想打诉讼,除非你觉得钱太多想分给律师交个朋友。
: : 或是你可以请我帮你做新产品开发的专利回避设计,
: : 工研院收一百W,我收1/3就可以 ^^
: 就如同上次你与deathcustom大讨论美国专利法或台湾法似乎也不尽正确,当时多人指正
: ,我来不及参与。无冒犯意,单就觉有些地方可能有误导之嫌。
: 还有,我同意台湾专利权人诉讼胜率低,没记错好像10%左右,(这里说是11.6%:
: http://www.naipo.com/Portals/1/web_tw/Knowledge_Center/Industry_Economy/
: publish-179.htm )
: 但总之可能不是20%,而美国超过5成,并不是你所说的比美国略低。
: V君对资讯正确性的来源取得或确认可能尚须加强。
2014.06.27 交大科法专利实证研讨会资料,台湾智院提供的资料 ^^
这个我错过电子档下载,
而纸本不在身边,
你应该可以透过人脉问看看吧~
年底(11月底吧)交大科法年度研讨有可能应该会release更详细的相关资料~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7-07 20:19:00
台湾承认 pct 有点怪异 基本上 pct国都在 wto里吧 本来就承认呀
楼主: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7-07 20:22:00
嗯啊~但是pct不承认台湾(ROC)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7-07 20:28:00
据说可送国知居 似乎会被受理 国家阶段就要看各国了国知局
楼主: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7-07 20:31:00
嗯嗯~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7-07 20:32:00
从中国进入 pct 进大陆 30个月应该会被承认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07-07 20:33:00
所以还是未知数囉 真是有点尴尬…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7-07 20:33:00
但近美国应该不会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赠match也是种缘份)   2014-07-07 21:07:00
d 大 一般所说 PCT 30个月 是要在PCT途径下 才会发生台湾不是 PCT 会员国 所以不适用 PCT 途径....所以只有一般国际优先权的一年 的延迟效果....PCT 和 WTO 还是两件事 不是进了 WTO 就会是 PCT国家优先权 优惠期这种东西是讲究"互惠"的 既然台湾不是PCT国家 自然也没有让他国享用 PCT特权的道理....就算走中国的 PCT 也是没办法在台湾享受 PCT的 30个月
作者: MrCAKE (Keep Working)   2014-07-07 21:22:00
V大说的 "台湾目前承认PCT" 究竟是指承认什么??台湾本来就有巴黎公约的12个月 看不出和PCT有什么关联实务上也没有什么差异吧
楼主: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7-07 21:37:00
嗯啊~检索一下TIPO专利,应该可以看见pct/cn的优先权日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07 21:42:00
我本身是美国专利代理人,我不敢说我精通专利法。但我觉得你很多地方真的都无法自圆其说,你意思若EPO有申请美国是可以还是不可以晚30个月,继续主张EPO的申请日呢?
作者: ben1013 (二代龙)   2014-07-07 21:52:00
目前台湾案可接受主张PCT的优先权,但PCT不接受台湾案的的优先权。由PCT可于12个月内进台湾,但大部分可于30个月内进入国家阶段。这应该是V大要表达的吧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07-07 21:56:00
文意起来应该是楼上说的意思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7-07 22:11:00
基本上我的立场是觉得 台湾既然没有签pct 就没必要承认pct加入pct国家我们本来就承认12个月优先权 就算没pct也一样我觉得不太可能 pct 国际申请日前 会有个优先权日我国的规定可以主张优先权的文件之前是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吧
楼主: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7-07 22:20:00
d大是说台湾还是其他国家?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7-07 22:21:00
台湾的 优先权理论上我们应该只能用pct优先权那件当优先权文件才对
楼主: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7-07 22:22:00
嗯啊~这我同意,d大也指出可能的问题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7-07 22:25:00
如果台湾可以主张国际申请日为优先权日那其实台湾延了24个月好奇耶 如果有实例的话 想拿他的优先权来举发看看我猜测 对岸的优先权那件没公开前就撤回或视为撤回?要研究一下他们的规定
作者: fermion (fermion)   2014-07-08 06:51:00
如果在PCT会员国成立公司作为申请人, 有人试过吗?
作者: brenthsu (brent)   2014-07-08 08:43:00
tpk不是已经砍不少智权人员?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7-08 10:13:00
1 us本来就12个月 中间的pct根本不用看
作者: MrCAKE (Keep Working)   2014-07-08 17:47:00
把中国台湾的问题先放一边应该比较厘清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14-07-08 17:47:00
应该是先砍陆,因为我手上有件本来厦门的案子转内湖惹
作者: MrCAKE (Keep Working)   2014-07-08 17:51:00
除了PCT/CN 应该也有不少像是PCT/EP或PCT/US的优先权案吧甚至是单纯PCT案 (个人猜测)
楼主: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7-08 21:22:00
其他应该吧,不过我这边只论PCT/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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