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况有点杂乱 前情提要直接省略
请教一下
如果一间美国公司聘雇我工作 但我人完全在台湾
我是不是要缴美国的(10~37%)所得税 但享有107600的免税额
(另, 我需要自己报税吗? 我是否还有其他费用譬如劳健保?)
https://tinyurl.com/ydtl5du3
第二, 在台湾到底我算是海外所得(670万以下免税) 还是台湾(薪资)所得
以及 我在报税时 需要得到公司给我什么文件(聘雇契约?) 作所得证明
而如果我的收入被认定为在台湾的劳务所得
1. 我的劳健保是跟自雇者一样找工会保吗
2. 我的税率和级距是适用台湾的吗(但没有台湾公司给我扣缴凭单)
感谢
p.s. 公司倾向不找在台第三方公司处理这问题
说法是希望对公司本身有聘雇关系保障员工
而且能融入公司(但我想或许是这费用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