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 / 北美] 在日本的美国公司要求签Non Comp

楼主: voaj (毛毛)   2021-07-30 23:58:33
今天新公司过了雇佣三个月,
要重新签约之际
人事还要我签大约密密麻麻的 Non Compete Non Closure .. Agreement
开头就很不利 我当下就缩
公司本部在美国密歇根州
因为公司在日本没有分部和法务,所以目前算是第三方代理公司负责我的薪水跟工作资

所以本人在东京,受雇并适用于日本劳动法
该NDA NCA契约让我不想签的要项
1. 离开公司后一年内不得到竞争对手(没有明确列举)或相关产业公司上班
2. 其业务及适用范围包括全世界
3. 没有补偿金
4. 如违反,则需传召至美国法院
这几个主要也违反日本宪法
有人有遇过类似情况吗
我个人认为应该契约适用于当地法律…?
但不知道有没有人遇过?
我查了一下 除了加州其他州的都蛮遭的
作者: choulu   2021-07-31 01:33:00
竞业禁止条款必须有地域性和时间性的限制,美国案例查一下
作者: yu90342 (建电鱼丸)   2021-07-31 01:33:00
同好奇,竞业条款在台湾外、或是跨国上的效力如何
作者: choulu   2021-07-31 01:34:00
日本案例应该也会有,违法的话,条款会被法院视为无效如果是州法的话,会针对行业 (比方说医疗业) 给予竞业许可,可以凌驾契约条款。关键字 covenant not to compete跨国雇佣契约通常以仲裁解决,上美国法院是哪一个法院?密西根州的话,可以查密西根的法院案例,我认为这个 NCA条款真的拿去法院,应该也会被法官视为违反被告的就业权不过被告如果无法出庭而一造辩论判决,无法确定法官会顾及被告权益,所以还是事先把判例找好,跟公司说明
作者: wawi2 (@@)   2021-07-31 05:21:00
除非你强到能带走商业机密 不然没人查你下家公司
作者: jatj   2021-07-31 06:48:00
楼上 你强不强是一回事 契约合不合法是另一回事就像某国全民监控有人护航你没做什么坏事为什么怕政府看?这是两回事
作者: yeh10jp   2021-07-31 09:27:00
建议你直接把这个拿去日本劳动局问,有英文的顾问
作者: nanoy (小嗝)   2021-07-31 11:24:00
如果我没记错 我入职第一天签的竞业条款是100miles 德州
作者: cityport (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1-07-31 22:49:00
人在日本但美国IP??1/2/4很正常..你要告公司也只能去MI告..CA也是一样的美国聘雇几乎都是at will..老话一句..不爽不要签..走人我相信日本法律是承认美国旋转门条款的..没法灰日企在美国要求签旋转门也是非常普遍
作者: wawi2 (@@)   2021-08-01 01:50:00
事实就是这样子 补偿金也不太可能写在竞业条款里 我翻一下我在美国六个offer就有五个都有写1/2/4(只是没提及范围是全球而已) 实际上除非你举足轻重 不然公司不太可能挡你去同类型产业的公司 甚至根本不会也不想去查你下家 当然 ICC例外 因为ICC没资格叫公司
作者: cityport (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1-08-01 06:39:00
美国竞业可以不写范围..看州法..既然是用来保护当地企业跟你在哪里违反竞业就关系不大..想告就告美国肥咖违反多少国家的宪法跟法律..各国还不是乖乖的~~哪天在美国被告了..说不定日本还主动引渡到美国受审
作者: datader (小亘)   2021-08-06 1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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