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纳入劳基法保障 童星 每周工作上限40小时

楼主: 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2013-10-18 11:48:44
http://showbiz.chinatimes.com/showbiz/110511/112013101800140.html
2013-10-18 中国时报 潘杏惠/台北报导
偶像剧捧红不少童星,越来越多小朋友投入演艺事业,一圆明星梦,看似光鲜亮丽的背后
,却常超时工作;立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昨天初审通过《劳基法》修正草案,将
童星纳入劳基法保障,明定童工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个小时。修法条文初审通过后,将送
院会二、三读,通过经公告后实施。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接获童星小彤(化名)家长陈情,指称孩子参加剧组拍摄工作,凌晨
4点就要梳化,早上6点开始拍摄,连续工作到翌日凌晨2点,工时超过20小时,除了工时
过长外,还要亲自上阵拍危险镜头,冬天还被要求穿短袖泡冰水,甚至为了戏剧效果,在
无预警状态下吓小童星,让孩子受惊、哭泣。
 王育敏表示,童星透过经纪合约从事演艺工作,不属雇佣关系,不适用劳基法,形成保
护童星漏洞,因此她提案修法。
 现行《劳基法》规定,未满16岁童工每天工时8小时,例假日不得工作,修法新增“每
周工时不得增加40小时”条款,制订每周工时上限,并将童星纳入劳基法保障。
 另外,针对未满15岁的儿少是否可工作,修法也新增,将由中央主管机关依年龄、工作
性质、受国民义务教育的时间等因素,订定认定基准和审查程序,经地方主管机关许可后
才可工作。
作者: buenavista   0000-00-00 00:00:00
其实很多童星,都是被想出名的家长硬拱出来超时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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