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新北市卫生局征10名公职护士

楼主: Amelie27 (salut)   2014-06-23 19:56:47
报名手续:
1.有意者请填写本局报名表并贴妥相片(本局网站
http://www.health.ntpc.gov.tw-本局征才下载)并备齐下列资料,于103年6月 27日前以
“限时挂号”邮寄至新北市板桥区英士路192之1号人事室郭先生收(以邮戳为凭,逾期或
证件不齐者以放弃论)。
2.请务必于信封上注明应征【新北市各区卫生所护理人员】职务。
资格审查:
1.考试及格证书。(公务人员高考、专技高考或检覈及格证书)
2.护理师证书(正、反面最新执业登记,所附执业登记须清晰且足以辨识,并与服务经历证明相勾稽
之临床护理经验,倘临床护理经验系登记于护士证书,请一并检附护士证书正、反面)。
3.现(任)职铨叙部审定函、最近三年考绩通知书(现非公务人员者免附)。
4.最高学历证件。
5.国民身分证(正、反面)。
6.服务经历证明文件(具3年以上临床护理经验之服务证明或离职证明)
说明:
1.请备齐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影本须加盖私章切结与正本相符)连同报名表,以A4格式
依上列顺序装订俾利审查,资料若提供不实或遗漏,概由当事人负责。
2. 若以国外学历应征,所持国外学历应确属教育部汇整之外国大学参考名册所列大
专院校,并请缴交:
(1)经我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处、办事处或其他经外交部授权机构验证之国外学
历证明文件及其中文译本(原本请影印后附缴)。
(2)护照影本(请附缴载有英文姓名、出生日期、贴附相片之影本)。
(3)有关就学期间之入出境资料(请先划记,俾利加速审查作业)。
7.资格证件未附齐全完整者,视同弃权,不再通知补件。
甄选程序:
1.合于初审条件者名单公告:103年 7月8日(星期二)。
2.初试(笔试60%):103年 7月12日(星期六)上午 10时整。
3.笔试内容:公共卫生实务(卫生所业务为主);
笔试地点:新北市立新埔国民中学(新北市板桥区新海路181号)。
4.公布笔试通过名单:103年 7月15日(星期二)。
5.复试(面试40%):103年 7月 20 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新北市政府卫生局
(新北市板桥区英士路192-1号)。
6.公布复试通过名单:103年 7月25日(星期五)。
7.缴交机关同意书:103年8月 7日(星期四)。
8.预定分发日期:103年8月11日(星期一)。
9.为考量甄选作业之程序及公平性,面试举行当日恕不接受顺序调整。
公告方式:合于初审条件者、复试名单及甄选结果请迳至本局网站-本局征才查询
(http://www.health.ntpc.gov.tw)。 备注:1.本次甄试依考生初试(笔试)成绩录取前
60名参加复试(面试)。 2.本局甄选拟补实之职缺,均就应征人员甄选结果择优递补,
并依公务人员任 免迁调相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惟应征人员均不适当时,本局得予从缺
。 3.本次公开甄选因职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选名次得增列候补备取20 员,列
册候用,期间三个月(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补另行通 知派补,惟以递
补与公开甄选之职务性质相近之职缺为限。 4.报名本次甄选之护理人员,请务必事先征
得服务机关同意,并于期限内缴交 服务机关同意书,始得参加分发作业,通过复试人员
须经本局人事甄审会审议奉核后方为确认并办理任用相关作业事宜。 5.分发作业,于本
局8楼在职教室公开进行,届时依成绩优先级,选填志愿职务及区所,一经择定,不得
任意更改。 6.本局及所属各区卫生所之公务人员、公职护理人员不得报名。 联络人:郭
先生,联络电话:22577155转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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