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教育学程学生欲至北教大特教系修课,须已于台大修习‘身心复健与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概论’或‘身心障碍学生生涯转衔规划’课程(三选一即可)
请问教程所订的以上这个规定到底有什么考量啊?
或是有什么教育部的规定为依据吗?
会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教程今年开的课真的少得可以
重复性又高,同学要找到时间OK的课已经是很幸运了
要依据自己的兴趣修课,根本是不太可能
更别说是特教相关的那三门课
真的是少得可怜
要求同学们先修特教课自己却不开特教课...
(本学期这三门课都没开!)
同学排课上真的遇到很多困难
教程办公室的人员却只回答“规定就是如此”
但是这个规定到底合不合理?
还是只是为了方便行政?
能否请会长或副会长帮我们询问看看教程的行政人员...
有没有可能争取到“同意国北教大的课与台大的特教课同学期修”
(因为上学期都没开课,而下学期有开身心转衔)
拜托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