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法院 院务会议
一百零七年度 第一次 院务会议 会议纪录
开会时间:民国 107年 6月 13 日 15 时 30 分
开会地点: 霖泽交谊厅
出席法官: 学生法官 高国祐 周庆昌 周函谅 高钰婷 吴姿颖
何奕萱 杨劭楷 林易勋
纪 录: 书记官 曾维翎
会议纪录正文开始
第一案、暑假期间预算案
将鉴定费修正为每案两组鉴定人,每组1500元,预计有四案,共12000元。
将裁判费修正为:下级行政廷每案1500元,估四次;上级行政庭每人500元,估两次;解释庭每人500元,估一次。总计15500元。
修正后无异议
本案通过
第二案、讨论案:107年案件讨论
决议留予各庭法官各自决定。
临时动议
无
自由发言
无
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三日
(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