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 现任学生法官及书记长

楼主: cwy0317 (make it so)   2010-07-28 15:58:25
※ 引述《NTUSJ (台大学生法庭)》之铭言:
:            学生法官
:           ╭───┬──────────┬───╮
:           │姓 名│  系    所  │年 级│
:           ╞═══╪══════════╪═══╡
:           │贾文宇│法律学系研究所硕士班│四年级│
:           ├───┼──────────┼───┤
:           ╰───┴──────────┴───╯
本席于昨日取得毕业证书后丧失学籍,服务两年多后依法卸任。
在此以前任学生法官的身分,感谢本届学生会与学代会的共同努力,
不仅尽力填补学生法官之缺额,更大幅翻修《学生法院法》使其更加
完善。当然,有前任会长与学代会的抬爱,才有为校、为学生自治服
务的机会。
同时感谢法院陈书记长协助处理许多无聊的庶务,使学生法官能更专
注于裁判事务而无后顾。
更感谢各位同僚能容忍我总有说不完的意见,并针对这些意见给予我
许多启发。
在两年的任期中处理过两件诉讼、一件解释。为数不多,但让我对司
法的任务与意义上有深刻的体会。司法“认事用法、定纷止争”的任
务,诉诸纯然的中立毋宁是缘木求鱼,因为我必须带入本身对法治的
认知而作成判断。这无法是一个“纯客观中立”的结果,每一次认事
用法都可能有宽严不一的标准,而我能做的是排除个人的利害及对学
生法院的谤誉,但不排除我对法治的理解与价值选择下,探寻一个我
认为最合理(可能是维护程序正义,也可能是追求实体价值)的判准。
将这一点经验与判断公开,希望有助于未来学生会与学代会在选任学
生法官的方向,也与(现在与未来的)同僚分享。
最后谨期待学生法院能继续为台大学生自治有所贡献,也期待台大学
生自治能更加符合法治的标准。学生自治对司法系统的重视,代表着
对法治精神的信服与追求,而司法系统专业的回应与任职,也是促使
学生自治更进一步信赖法治的动机。希望这样的“良性循环”能持续
不断,努力让每一个学生自治的决策都能在法治的框架下精进不已;
争一时个案的妥适,也要争长期体制的健全:我相信这是学生会、学
代会以及学生法官的共同任务。
卸任学生法官(2008.12-2010.07) 贾文宇
作者: fatalite0212   2010-01-03 02:40:00
~
作者: DATntu (故事是永远不停的)   2010-08-02 01:38:00
辛苦法官了~谢谢法官为学生自治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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