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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awla (shiawla)
2010-05-21 22:20:15经学生法院院务会议讨论如下,
监察法草案释宪案开庭:确认谈话会及法制委员会开会审理本案之情形。
应到场:
1. 提案人八人(如下)应推选代表出席,如未推选,则由学代会指派
理学院 邹明恭 生农院 王裕仁 管理院 王咏宣 理学院 林政融
生农院 成若涵 管理院 卢浩海 工学院 林明霈 管理院 张廖于彤
2. 前法制委员会召集委员许凯杰、许誉钟
3. 学代会议长
4. 学生会代表
可开庭时间如下:
5/25(二) 5/31(一) 6/1(二) 6/3(四)晚上七点 及 6/5(六)全天 及 6/6(日) 上下午,
还请应到场之各位尽快回复无法出席时间,以利统计。
回复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