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 议程暨关系文书 受文者:如出、列席者 发文日期:2017年06月21日 发文字号:105学年度学议字第2016100024号 速别: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无 开会事由:105 学年度第 2 会期第八次定期大会 开会时间:2017年06月23日(星期五)18时30分 开会地点:本校新生教学馆 102 室 联络人:秘书长黄思嘉,[email protected],0936-924-129
出席者:工学院,曾禹方、李哲安、李尚轩、汤捷、王羿方、赖森奎、颜安、高章琛、黄建璋、李欣庭、林冠廷、林后维;文学院,许哲榕、何放、周允梵、尤钰昕、杨宇伦、解富舜、许毅全、郭兆翊、高浩凯;法学院,姜柏任、廖佑祥、白淘德、林宇凡、林彦廷、杨子敬;理学院,侯智咏、简靖、钟曜宇、徐翊宸、许轩玮、黄泊羲;生科院,尤子瑄、黄缙;生农院,张盛闳、林幸蓉、王迺翔、黄筱涵、徐培瑄、许予安;社科院,徐连毅、李成荫、李政豪、涂世泓、贡厚琛、阮家铭、刘哲铭、廖俊翔、王亮中、苏长庆;管学院,姚旺廷、林子期、曾增祐、林楷学、王俊尧、
蔡宏文、陈品;医学院,张闵乔、王舒荻、黄序立、罗瑞恩;电资院,刘君猷、林宇宸、杨淞普、潘广霖、许恒与、郑景平、陈佳佑、林昱嘉。 列席者:学生会会长 吕姿燕;秘书长 黄彦慈;财务部部长 蔡佩玲;新闻部部长 李柏宽;福利部部长 骆建澄;学术部部长 刘昱鸿;文化部部长 黄浩珉;活动部部长 彭于珊;公关部部长 黄永;法制部部长 游光德;永续部部长 颜东白;性别部部长
杨雨璇;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主委 詹皓咏;活动部灯光音响服务小组负责人 吴冠霖;学生会国北教并校小组负责人 吕姿燕(代);学生法官书记长 林宛潼;学代会秘书长 黄思嘉;学代会研究处主席 林冠亨。 议程 一、宣布开会 二、认可本次定期大会议程 三、确认会议公报 (一)105 学年度第 2 会期第 6 次定期大会公报 (二)105 学年度第 2 会期第 7 次定期大会公报 四、本会报告事项 (一)主席报告 (二)本会各委员会报告 1. 校务委员会 2. 纪律委员会 3. 财务委员会 4. 活动委员会 5. 外务委员会 6. 教务委员会 7. 学务委员会 8.
总务委员会 9. 法制委员会 10. 选举罢免监察委员会 (三)本会秘书处报告 (四)校级会议代表报告 1..教务会议 2.校务会议 3.学辅会 4.校规会 (五)学生代表加入或退出委员会报告 五、行政部门报告事项 (一)学生会期末施政报告 六、学生代表质询 (一)跨性别学生转宿案事发及事后处理状况 七、提案讨论 (一)106 学年度学生会会费收取案 (二)学生法官任命案–何奕萱 (三)学生会 105 学年度第二学期决算案 (四)学生代表大会暑假特别预算案 (五)学生会秘书部暑假特别预算案 (六)学生会性别部暑假特别预算案
(七)《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条修正案 (八)《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案 (九)《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预算法》第一条之一修正案 (十)《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决算法》部分条文修正案 (十一)《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对外关系条例》立法案 八、临时动议 九、自由发言 十、宣布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