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意识] 面对违建拆迁,台大可以怎么做?

楼主: pmtinameow (Tina喵)   2011-06-08 22:37:51
※ [本文转录自 NTU 看板 #1DxuLzGy ]
作者: doane999 (日立昱)
标题: [意识] 面对违建拆迁,台大可以怎么做?
时间: Wed Jun 8 22:21:48 2011
面对违建拆迁,台大可以怎么做?
◎化工二 曾稚骅 (本文刊载于台大意识报第042刊)
http://tinyurl.com/NTUcpaper04207
繁华拥挤的台北市中,在中正纪念堂旁的绍兴南街上,坐落着一个小小的、低矮的、充满
日式房舍群的绍兴社区,走进其中,放眼四周高耸尖锐的天际线,但喧闹与尘土却似乎凝
结了。
绍兴南街的社区形成可追溯至日治时代,台北帝国大学兴建了一些宿舍来供给这些医官居
住;而国民政府来台时的军人与其他医护人员和帮佣等,以这些有日式宿舍的地区搭起简
单的房舍,而随着时日的过去,反攻大陆的年代铅华洗尽,小小的房舍如今成了安身立命
的所在,台湾大学的一些教授、医生眷属、军人的后代、弱势民众等杂居在此;错综复杂
的狭小巷弄,仿佛是他们与历史的紧密纠结。
是违章建筑还是眷村?
绍兴社区的历史与过去的联勤总部(今中正纪念堂)密切相关,但目前并不为政府承认为
眷村,即所谓的“非列管眷村”。根据国防部目前的资料,目前在全台湾的列管眷村有
886个,估计约十万户;但国民政府来台时约有一百万人,若以每户五至六人做估计,即
表示除了列管眷村可居住的人口外,约还有四十至五十万人是没有眷村可住的,而这也就
是非列管眷村的来源。而根据法律条文,列管眷村面临拆迁时可获得补偿,但是违章建筑
、非列管眷村的拆迁,在法律上却没有明文规定需补偿。
不可否认,绍兴社区现行法律上会被归为违章建筑,但是这些非列管眷村有特殊的历史与
意义。违章建筑处理办法中明确指出,违章建筑乃未依法申请当地主管建筑机关之审查许
可并发给执照而擅自建筑之建筑物。但在国民政府来台的动乱年代,以三年反攻大陆为号
召之国民军队,在上级的指示下便分配土地居住,更何况当时连违章建筑法、国有财产法
都未制定(前者民国四十六年、后者五十八年制定)!就历史层面而言,若是将“违章建
筑”此法律上的名词强加在绍兴社区上,是非常不恰当的。
台湾大学的角色
目前绍兴社区上,约有九成的地属于台湾大学,其他部分产权则相当零碎。九成的土地之
中,约有一半是来自日式宿舍的产权的继承,其他则多是民国74年向国有财产局申请拨用
经管而拥有的产权。但台大校方对于此块土地,前者拥有近六十年的时间,后者也接近三
十年,但是一直都不闻不问,甚至在校园规划小组的地图上,此块土地也不被列在其中。
另外对于后者拨用经管的部分,虽然法定期限是一年内必须进行使用,但是却存在着可以
撤拨再拨的弊端,导致荒谬的产权问题。
姑且不论学校几十年来不加规划,与拨用经管得以撤拨再拨的正当性与法源依据何在,学
校处理这件事情的手法与态度上相当需要改进。
首先,此事件中无法看出台大校方对于居民的尊重。自救会提出的解决方案为台大办理都
市更新,然后就法令上无法利用的畸零地进行就地安置措施;但医学院总务分处钟主任表
示,因为这些畸零地所占坪数不小,因此不管是否为畸零地,学校都会要回来,并对未拆
迁的居民提出告诉。从迟迟不愿和自救会协调,到协调会上的含糊其辞,校方始终态度强
硬坚持限期拆迁,完全拿不出一些沟通的诚意。
其次,校方在拆迁与未来发展规划上也相当不完整。从初期校方表示要在此建筑病历存放
室,在协调会上的“整体规划”云云,到近期的教学大楼与希望解决系所空间和学生空间
不足的问题,并且希望建礼堂(但整体规划交由总区处理,目前仍未定案)等说法,并没
有一个明确的主轴,且到目前为止都未成定案。其实就诚如钟主任所述,最初的原动力就
是来自政府对校方的施压要求整治校地,并处理公有地占用的问题,因此校方才会在近一
两年开始动作;而如此的动机,我们真的能期盼校方会对此处进行妥善的规划吗?以如此
不完整的规划作为强迫拆迁的理由,也是使居民对校方心寒的原因之一。
最后,台大对于居民的权利也缺乏考虑。如前所述,此处并非单纯用违章建筑等词汇便可
轻忽带过,而是各种因素交杂而成的情况,对于同为公民的这些居民们,若是以强行拆迁
的手段而不考虑后续的安置与赔偿工作,将是相当的不公平的。诚如自救会黄主任所言,
此处的现况是历史的共业,并不应该由任何一方将其完全承担。
学校的土地政策为何?
根据校园规划小组2009年校园规划报告,台大共有34677.50公顷的土地,占全台湾土地的
0.96%。但是过多的土地也为台大带来其他的困扰。政府为了解决财政问题,而希望将公
有地拍卖,台大在压力之下也配合进行拆迁与介入的动作;导致校方在早已无多余财力进
行发展的情况下,在空荡荡的校区上兴建零星大楼力保土地能留在手中,形成“荒地中的
孤塔”的奇特景象,不但不能使用而且还会耗费水电营运费用;而在缺乏预算的情况下,
校方对于企业的大楼捐赠往往只有仓促接受的选择,使土地运用更受到来自企业主的要求
与压力。至于土地上原本的住户,不论是竹北的被征收户或是为来绍兴南街的社区住户,
却只能看着原本居住的土地被闲置浪费。开发这些校地不但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用,还侵害
到了当地人的权益。
近来都市更新是台大另一条生财的出路;根据财讯杂志去年的报导,台大为台北市最大的
都市更新户。都市更新也有很多种作法,端看台大如何进行选择:台大固然可以和建商的
合作建造豪宅,建商负责拆建和申请都市更新,而校方不用花钱就可以分回部分楼层;然
而都市更新也可以考虑到违建户的处境,适当的执行更可以作为畸零地的重新规划运用;
都市更新甚至可以在建案中融合当地文化资产的元素,进行历史文化的展示。台大贵为一
所知名大学,其实是有资源和发言的权力,呼吁政府正视违建户过去可能因政策不健全所
遗留下来的难题。
拥有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当是所有学生、校方、人民与政府共同的愿望。而无论是都市
更新或是违建等问题,台大可以发挥学术单位的力量,扮演在人民与政府之间更好的沟通
桥梁;无论是都市更新、违建拆迁或土地策略,台大更应该积极寻求其他的可能性,例如
台大拥有许多在研究文化资产、都市规划、历史研究与人权议题等方面优秀的学者,校方
是否能够善加运用校内的学术资源,将这些新的思潮进行实践?若校方能做到政府或其他
学校未曾尝试过的作法,或许更能彰显台大作为一个“顶尖学府”的思想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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