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QzimbRl ]
作者: mytruck (缪斯边境)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FB] 管碧玲怒批台大:违法事项没有自治权
时间: Sat May 12 19:12:35 2018
刚刚台大校务会议结果,维持教育部需聘管中闵为台大校长,为此民进党籍高雄市立委管
碧玲痛批台大,违法事项没有自治权!
https://i.imgur.com/iWpp7Aw.jpg
https://i.imgur.com/kgfg6PY.jpg
FB连结:http://bit.ly/2rCDge3
FB内容:
管碧玲
4小时.
违法事项没有自治权!
历史共业何以叫共业?当然是因为违法!因此,各种各类的历史共业,最后还是要靠修法
特赦,才能解套!
有关兼职偷跑的现象,诚实面对违法的事实,是台大校务会议首先要做到的,谦卑的道歉
,其也才是知识份子的风骨。万不能以90%之众,众人皆如此,而把历史共业视为理所当
然,这样论述,如何奢言“大学是社会的良知”?
研究计画补助经费的不实发票问题,才刚刚修法特赦,再度面对兼职偷跑的脱法行为,我
愿意用历史共业,主张再度修法特赦,但是台大如果不承认错误,不面对校长被遴选人违
法的事实,而只是傲慢的放言“大家都这样,不能吹毛求疵”,如此态度,“修法特赦”
的主张,不会被社会质疑吗?
我在当年台大校长遴选第一名被舍弃时,质询部长要求尊重大学自治,后来的检讨并导致
修法。我的质询,近日频遭叫阵、引用来质疑教育部反管。事实上,当年是在两个被遴选
人没有违法事实,遴选程序也没有被质疑瑕疵的情况下,我认为教育部应尊重自治,圈选
第一名。
这次的情况完全不同。因为大学法开宗明义,第一条即规定,大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享有自治权,揭示了“大学自治不是治外法权”,亦即“违法事项没有自治权”。法亦明
、理亦清。台大当局却延宕数月,企图强取违法事项的自治权,这岂是国法所允许?大学
独立,但大学不是独立王国,大学仍然必须在国法之下,享受自治。
期待今天的校务会议,能拨云见日,让我们看到台大作为全台首学的典范、风骨,期待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