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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esite (dolly)
2018-05-12 13:40:18因应教育部5月4日发函台大,指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违法兼职,台大应迅即重启校长遴选程序案,台大今(12)日召开临时校务会议讨论后续因应作为。台大人事室表示,教育部5月4日以传真方式到全国公立大学,调查教师兼任独立董事状况,发现全国有400例产学合作,台大有113例,且全国高达78%是追溯,管中闵并非违法兼职。
台大人事室表重申,台大专任教师申请至营利事业机构或团体兼职为例,台大有兼任独董的人次是113,发文日晚于兼职的有106人次,是94%。
台大人事室指出,教师“经核准之兼职期间”与“产学合作契约及学术回馈金契约之有效期间”一致。 在完备所有程序之前,需要一段作业时间,管中闵并非违法兼职。
台大农经系教授官俊荣说,依据大学法,教育部不应该做实质审查,也不应该干预遴委会的独立运作。
台大音乐所教授沈冬说,教育部的来文,“简直就像是叫我们吞下一个不平等条约”,对于遴委会辛苦选出来的遴选委员非常不尊重,宁可相信网络传言,其中在透过媒体骚扰台大跟行政单位,所有老师都被用的无心研究与教学,大家也许会想说教育部怎么会是敌对的一方,但是教育部长甚至说“台大两年没校长不是我们的事”,这就是侵害校园学术自由、大学自主自治的精神。
沈冬说,台大都是社会的菁英,应该勇敢告诉教育部“我们不要这个不平等条约”,重启遴选旷日费时,教育部也不一定会接受,请教育部赶快聘认。
法律学院职员代表吴玉芳呼应沈冬的意见,吴玉芳说,法务部给教育部的函,明示了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就是遴选办法优先于行政程序法,如果教育部要变更法务部的意见优先适用行政程序法,但不是这一次的遴选,只能将来适用,不然有违信赖保护跟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法律学院学生会长童昱文说,行政程序法跟台大的遴选办法有上下位阶,不代表可以排除适用。另外,通例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兼职期间要跟契约一样,即便这是对的,也不能在契约还没订定之前而溯即它的效力。台大若程序上不合法,教育部也不需要尊重违法决议。
医学院基干所代表陈沛隆说,他希望重启遴选,这才是让台大最快有校长的办法,他认为,打行政诉讼会输,因为我们理亏,我们自己规定不能兼职,但我们自己却偷跑,所以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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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硬起来好吗?
可不可以全部同标准处理,不要只针对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