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借这个题目向各位大德请教一下目前状况。po在八卦板上怕被洗掉,很多凑热闹的回
答又莫衷一是。所以想在台大板上直接讨教。
目前风向很乱,当然也跟这个议题本身就很复杂有关。拔管事件当然是个政治问题。台大
校长作为一社会名器,其统独倾向、蓝绿光谱动见观瞻,也使得这个位子也是各方政治人
物想拉拢或争取的。在校内,各方派系、学阀也可以想见会在校长选举这出大戏上运作。
有意见认为教育部(或者有人认为更高层)因不满管中闵的政治立场而发动拔管案。我想动
机如何不是我在这里所想要发问的。我想向各位请教的是教育部在四月二十七日的回应在
“程序上”是否站得住脚?对我来说比较关心的是教育部的〈台大校长遴选争议案的法律
研析意见〉一附件(http://goo.gl/1QhMcW) 批评得是否有理?
这一个附件有几个论证来说明其主张有理。我想只针对其中几个段落向各位请教。
(一)台哥大董事长蔡明兴作为遴选委员,而候选人中又有作为台哥大独董的管中闵。这样
的程序是不洽当的。同时,即便蔡明兴已位列遴选委员,但他们之间的利害关系在选
举期间又没有彻底揭露出来。
我觉得这点的确有争议。然而遴选委员究竟如何才算“公正”我想可能还是相对难以界定
的。同时要揭露多少利害关系才算洽当,可能也是需要再认定。所以这点我认为虽然问题
很大,但教育部得以在上面施力的空间也许相对小。
(二)管中闵“违规”兼职台哥大独董,因属重大违规,其当选应该无效。
这部分还可细分两点,一个是管的违规兼职;另一个是此违规在选举期间未被充分揭露。
比起蔡明兴当遴选委员,我觉得教育部至少在这点上更能说服我拔管的理由。关于这点,
建议搭配〈管中闵独董及参选时间表〉(http://goo.gl/LwPkzS) 服用。
台哥大在4/28向台大申请管中闵担任独董。5/17杨泮池签署同意,但教育部认为这只是内
部签呈,但整个流程台大校方还没通过,这部分需要等到9/29台大校方通过与台哥大的产
学合作以及10/2台大回复台哥大同意管教授就任台哥大各职位才生效。但根据与台哥大的
合约,管于6/14开始就已经就任台哥大各项职位(除了独董外还有审计委员会和薪资报酬委
员会之委员),而实际上在8/31之前,管也列席台哥大薪资报酬委员会的运作。教育部因此
主张6/14至10/2之间,管在台哥大的工作都是属于“违规兼职”的。如果根据〈教育人员
任用条例〉,也许甚至要“予以解聘或免职”。
这个部分对我来说满有说服力的,因为原本的规定算是白纸黑字,没什么模糊空间。而各
项日期也都可考,比对起来也没什么主观认定的问题。但即便教育部这份附件如此主张,
我想还是有很多部分是可以进一步去问的。
第一个是:为什么可以拿这些法律套到台大头上?大学自治难道需要配合这些法律?
这篇附件第一部分就在论证为什么教育部这些监督和审查不会侵害到大学自治。教育部这
方面的回应我先放在一边,因为这可能会开启另一个更大的战场,让问题更复杂。不过姑
且就先当教育部这样的回应失败好了,但如果台大校内对老师们的兼职也有相同的规定,
那无论教育部有没有介入,或援引这些规定,管在兼职上都可能发生了问题。台大校内到
底有没有和〈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相同的规定,或者台大校内规定得较为宽松,这是我想
向各位请教的。
第二个是:这样算是“违规兼职”吗?
这可能是最核心的问题。像八卦板好像有人主张独董角色特殊,不能当作一般的工作。对
此,教育部认为审计委员和薪酬委员和独董不同。而且台哥大当初只有向台大申请让管教
授兼职独董,而没有审计委员和薪酬委员的职务。所以即便以杨泮池签署日期作为基准,
因台哥大当时未向台大申请审计与薪酬委员的职位,这部分仍是违规。
当然,到底审计委员、薪酬委员和独董之间如何认定还可以进一步讨论,虽然教育部已经
提出他们的论证认为两种工作不同了。除了职位问题外,日期也是可以讨论的,像教育部
宣称杨泮池的签署只能算是内部文件,必须要等台大正式回函公布之外才能作数。但应该
如何认定才合理,可能也能拿来吵吵。
第三个可能可以问的问题是:就当管爷真的违规兼职好了,但这样他的当选就应该被当作
无效吗?
相对我前两个想问的问题,这个问题我觉得相对无解吧。如果我们是超级极端派,拒绝任
何政府的介入,连教育部签名发聘书都当作对大学自治的侵害的话,那只要委员会们选出
谁,官员们都请给我闭嘴,台大说了算。但如果我们稍为妥协,不要那么强硬,那政府可
以参与到哪里,这条线可能也未必好划。如果把这个问题当作是一种意识型态或立场的问
题,那我的问题可能就无法得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答案。
当然,可能也有人会主张,违规兼职跟当选校长之间没有关系,是两码事。教育部的论证
是这样的违规在教育和道德上有缺陷,因此不适合作为台湾执牛耳的教育领军人物。也想
知道各位在这部分的想法。
拔管案我觉得算是挺复杂的事件。挺管方将风向导向政治事件,我同意这绝对是个政治事
件,但我的问题主要是如果教育部以法律战的方式来处理这个政治问题,这场法律战教育
部的施力点是否站得住脚。不好意思,这件事情比较复杂,很多东西我还没能完整爬完。
暂时是先看了教育部从规定的角度回应,至少目前还能说服到我。但还是想来问问所有在
公堂之上的人是如何评价教育部这样的回应的。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