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苗博雅专栏:这样的顶大,能顶什么大?

楼主: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8-03-30 23:20:44
※ 引述《a5378623 (黑云)》之铭言:
: 推 joel1129: 无罪推定是用在刑事被告面对国家追溯的原则 03/30 12:57
: → joel1129: 跟遴选校一点关系都没有 = = 03/30 12:57
: → joel1129: 他今天又不是面临刑事追溯 哪来的无罪推定 03/30 12:58
: → nickwu1101: 无罪推定最初的确是应用在刑事上的 但是最重要的想法 03/30 13:05
: → nickwu1101: 是避免不合理的指控 其所衍生的举证责任与证据原则都 03/30 13:06
: → nickwu1101: 是建立在无罪推定上的 在作严谨的是非判断上也是要遵 03/30 13:07
: → nickwu1101: 循这个原则 有疑问就该连证据一起提出 像这次任意指控 03/30 13:08
: 推 joel1129: 那就是对于对于提出质疑的举证程度认知不同 03/30 13:10
基本的法律举证责任原则还是存在的
: → nickwu1101: 衍生出无谓的调查与声誉的受损 都会让人质疑这些指控 03/30 13:10
: → joel1129: 独蕫、论文、兼职的确都有一点可疑的证据呀 03/30 13:11
独董到底哪里违法了?
你知道遴选规则明定的利益回避只有亲属跟师生关系?
#1QjsYzO2 (NTU)
: → joel1129: 今天不就是要在校务会议做认定? 03/30 13:11
你知道法律将遴选权力明定在遴选委员会而不是校务会议嘛?
: → nickwu1101: 是否有必要认真看待 03/30 13:11
: → joel1129: 为什么在校务会议做调查就是名誉受损... 03/30 13:11
: → nickwu1101: 是学校相关机关调查认定 今天他们都自主调查认定了 校 03/30 13:12
: → joel1129: 举证责任也会转换好吗 03/30 13:12
证据在哪里?
论文注解表明引用手稿,结果手稿拿到研讨会必须说明自我引用
否则研讨会的发表就是抄袭论文?
这样的质疑到底是作学术的还是搞政治的?
: → nickwu1101: 务会议要接手就要有法规授权 一般来讲就需要有证据说 03/30 13:13
: → nickwu1101: 明机关的调查不周全 03/30 13:14
: 推 joel1129: 大学法就规定校务会议是最高会议了 03/30 13:15
"最高会议"是解释来的 大学法规定了校务会议讨论事项
而这些是像被认为是校园自治重要事项
但是校长遴选并不在其中
相反的大学法明定校长遴选是遴选委员会权限
: → nickwu1101: 名誉受损是指通论下可能的问题 如果以这个案子来讲还 03/30 13:15
: → nickwu1101: 不至于 03/30 13:15
: → nickwu1101: 那调查机关自己提出说法与证据了 责任也会转移回指控 03/30 13:16
: → nickwu1101: 方 03/30 13:16
: → nickwu1101: 最高会议不代表他对校内所有事务有完整的决定权 要干 03/30 13:17
: → nickwu1101: 社就要有法规授权 如同法规没授权 校务会议无权推遴 03/30 13:17
: 推 joel1129: 要说真正有法律保留大学自治的是校务会议 遴选委员会或 03/30 13:19
: → joel1129: 是其他委员会都这是规则 效力上本来就是校务会议权力下 03/30 13:19
: → joel1129: 放的分支 03/30 13:19
你到底懂不懂什么是法律保留????
法律保留表示这是项必须由法律规定而不能授权由行政机关自订
你知道大学法第九条明定遴选委员会遴选校长吗?
你知道大学法没有赋予校务会议遴选校长的权力吗?
你还扯法律保留?
法律保留就表示校务会议必须要有法律依据才能进行
而且不能由法律"授权"校务会议自己订定
你知道你在自打嘴巴吗?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30001
大学法
第 9 条
新任公立大学校长之产生,应于现任校长任期届满十个月前或因故出缺后
二个月内,由学校组成校长遴选委员会,经公开征求程序遴选出校长后,
由教育部或各该所属地方政府聘任之。
......
公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之组织、运作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国立者
,由教育部定之
第 16 条
校务会议审议下列事项:
一、校务发展计画及预算。
二、组织规程及各种重要章则。
三、学院、学系、研究所及附设机构之设立、变更与停办。
四、教务、学生事务、总务、研究及其他校内重要事项。
五、有关教学评鉴办法之研议。
六、校务会议所设委员会或专案小组决议事项。
七、会议提案及校长提议事项。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30037
国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运作办法
第 3 条
遴委会应本独立自主之精神执行下列任务:
一、决定候选人产生方式。
二、决定遴选程序。
三、审核候选人资格。
四、选定校长人选由学校报教育部聘任。
五、其他有关校长遴选之相关事项。
遴委会应就二人以上之合格候选人审议,始得选定校长人选。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50017
教育人员任用条例
第 10 条
大学校长应具下列第一款各目资格之一及第二款资格:
一、具下列资格之一:
(一)中央研究院院士。
(二)教授。
(三)曾任相当教授之教学、学术研究工作。
二、曾任学校、政府机关(构)或其他公民营事业机构之主管职务合计三
年以上。
独立学院校长资格,除依前项各款规定办理外,得以具有博士学位,并曾
任与拟任学院性质相关之专门职业,或简任第十二职等以上或与其相当之
教育行政职务合计六年以上者充任之。
大学及独立学院校长之资格除应符合前二项规定外,各校得因校务发展及
特殊专业需求,另定前二项以外之资格条件,并于组织规程中明定
: → nickwu1101: 选结果 通常是下属机关失职、违法才会介入 03/30 13:20
: 推 joel1129: 所以今天不就是有人质疑遴选会失职未考量要求校务会议补 03/30 13:22
: → joel1129: 正吗 03/30 13:22
太好笑了 "有人质疑"是法律吗?
有人质疑校长 然后就不用有法律依据?
: → nickwu1101: 下放的规则是成文的 要收回也是在校务会议上修改规则 03/30 13:22
: → nickwu1101: 否则会变成校务会议说话不算话 任意推翻自己定的规则 03/30 13:22
: → nickwu1101: 以这次会议来看 大部分的代表都认为没有 也不认为该现 03/30 13:24
: → nickwu1101: 在处理 要的是校长能先上任 03/30 13:24
校务会没有决定遴选的权利
没有可能订出一个自治法规说校长由校务会议决定
因为这已经超过校务会议的权限.....
法律已经明订了决定机关
作者: washi54 (大尾鲁蛇)   2018-03-30 23:29:00
为啥楼上这ID老是空白推嘘?
作者: newsboy3423 (送报生)   2018-03-30 23:39:00
这ID也不知道会不会正常推文
作者: redsa12 (哈吉米)   2018-03-30 23:46:00
看到空白嘘 可以放心推了
作者: cakeman1212 (cakeman1212)   2018-03-31 00:17:00
推整理法规~不过要注意所谓“法”不是只有法规而已哦~比起规则体系,更重要的是underlying的原则(principles)。有兴趣可以翻翻Dworkin的《法律帝国》
作者: nickwu1101 (喔~)   2018-03-31 00:30:00
推整理 到后来也讲到自己都搞错了
作者: wujinxi26 (别人家的孩子)   2018-03-31 00:31:00
一楼垃圾党工,一篇回文五毛
作者: qazjohnnie   2018-03-31 00:40:00
推整理
作者: pig12335331 (Charlie)   2018-03-31 00:41:00
%%%%%%%很疼很疼很疼
作者: oaoa0123 (ball ^ω^ ice)   2018-03-31 00:55:00
推整理
作者: f4faa (999)   2018-03-31 03:33:00
作者: UknowNthing (John Snow)   2018-03-31 03:40:00
%%%%%%%%把这没逻辑的打的真肿><
作者: mumumama84 (no)   2018-03-31 07:22:00
感谢大大用心 但有些人不是眼盲 是心盲啊
作者: Boernice   2018-03-31 08:01:00
大推,讲得清楚有条理
作者: s891234 (嘟噜咑)   2018-03-31 08:39:00
%%%%%
作者: pablohoney   2018-03-31 08:46:00
作者: Parazicecum (WTKD)   2018-03-31 09:11:00
1他们有自己的法律
作者: victor5517 (CompileError)   2018-03-31 09:42:00
有整理有推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8-03-31 10:26:00
推个,这篇回得很实在。
作者: penguin0172 (幻水)   2018-03-31 12:22:00
%%%%%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03-31 12:31:00
作者: cplalexandta (沉淀的酱油)   2018-03-31 12:53:00
所以遴选委员会的上级教育部卡管有违法吗
作者: Jinx (吉茵珂斯)   2018-03-31 1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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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ofangel   2018-03-31 16:53:00
用心推
作者: deathboy ( ̄艸 ̄")   2018-03-31 19:00:00
平常的反管派突然鸦雀无声 ☁
作者: kybj (很高兴)   2018-03-31 19:47:00
重复发表也是不当学术行为
作者: creamwine (creamwine)   2018-03-31 19:59:00
推论述清楚。
作者: benpanyen (华飞)   2018-03-31 21:31:00
哪来重复发表?
作者: blueskybird (晓昀)   2018-04-01 00:46:00
推本篇
作者: DAboy (烟岛)   2018-04-01 20:23:00
喵个推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18-04-03 15:14:00
(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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