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不是法律系,以后也没要读科法所,
索性跟你说说 邱道长联恭的伟大之处。
但我必须先澄清:
我是《邱老师语录》的信奉者。
发亮的小钢盔、为台湾而慢跑、瞪死坏人、一床棉被之不治等等,
本人都相当认同,也很努力实践。
目前只差没有装满一货柜的笔记了。
以下如果有错误之处,还请各位法律之友海涵。
愿大家法喜充满,吉人自有天相,自吉自足。
根据台大法律系盛传的一句话:
邱道长是“超越实体法的男人”。
这句话绝非空穴来风,可参照维基百科:
“邱联恭(1938年4月10日-),台湾法律学者,东京大学法学博士,专研民事程序法,
理想是正义实现最大化。
邱教授学说自成一格,特别强调法是当事人实体利益与程序利益的平衡点;民事诉讼程序
是法院与当事人协力之下,共同寻找法之所在的程序;推动建立一个温暖而富有人性的司
法环境。
学术上邱教授的主张与见解常与台湾其他的民事程序法学者有意见相左之处,在民事诉讼
研讨会的论文发表与会议过程中都留下激烈的辩论过程。而在邱教授以及其他学者的努力
之下,对于德国、日本民事诉讼法制度中多次增订修法的引介,亦着力于近数十年来台湾
民事程序法之发展,展现在台湾民事诉讼法于1999年、2000年、2003年三次大修法的方向
与内容。”
注:“温暖而富有人性”一句实乃邱派精神。《邱老师语录》中有提及“考试时不会,写
“盖棉被哭”,我给你一分,因为有沾到民事诉讼法的边。”怕有人不太懂,总之就是要
体谅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百般焦虑、当事人是会“盖/抱棉被哭”的,故人性光辉于此彰
显。
另外,更可详阅《邱老师语录》:
“我的学说变成法律条文的,至少有一百条!”
“我书里面写的,起码有三分之二变成法条。”
“修法的时候,我都不会提我的学说啊,
怕其他研究委员觉得我想让自己的学说变成法条啊;
我就各个击破,绝口不提我的学说名字啊,就只讲内容的道理给他们听,
那些研究委员听一听就觉得很有道理,我的提案往往还全票通过啊,
然后我的学说就变法条了。”
这不是超越实体法的男人,什么才是超越实体法的男人?
又,原po以为开课的教授是谁呢?
(其实原po有87%是法律系反串吧...)
目前同样任教于台湾大学法律系之许士宦教授以及沈冠伶教授,其博士论文与硕士论文当
初分别由邱联恭教授所指导。
至于,陈玮佑教授的硕士论文指导教授则是沈冠伶教授。
这是一个邱联恭教授(师)、沈冠伶(徒)、许士宦(徒)、陈玮佑(徒孙)的架构,堪
称一脉嫡传。
至于吴从周教授?
我只能跟你说,他不是邱派的。
想知道更多:https://goo.gl/rVJOO8
(不保证内容完全正确,但仍足以略知一二)
讲再多我就要写不自杀声明了...
唉唉唉唉我明天期中,我完了QQ
※ 引述《NTUwireless (男宿鲁宅王)》之铭言:
: 我不是法律系的,所以不太理解法律系的课程规划
: 都已经知道其中一位开课老师今年要休假,为什么不协调其他老师来开课呢?
: 堂堂台大法律系四十几位专任教授找不出一个人可以开民事诉讼法???
: 更奇怪的是,假如真的全系就只有两位老师可以开民事诉讼法好了,竟然还限制其中一
位
: 老师开的只有科法所能修?这样当然所有大学部的人只能挤到同一堂课啦!
: 明明这门课人数会爆掉是早在开课之前就一定会预见的事情,法律系的课程委员会还让
它
: 通过?
: 助教怎么处理教室人数不够那都是后端的技术性细节而已,应该要检讨的是怎么会有这
样
: 的课程设计吧?
: 而且,前面RSChiang的repo下面有人上传一张截图(http://i.imgur.com/ugXKFrD.jpg
)
: ,看起来原本是吴从周老师要负责开其中一班民诉,结果却停开,吴老师这学期又没有
休
: 假或其他规划,怎么会临时停开?
: 希望有法律系的同学可以指点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