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法律系的,所以不太理解法律系的课程规划
都已经知道其中一位开课老师今年要休假,为什么不协调其他老师来开课呢?
堂堂台大法律系四十几位专任教授找不出一个人可以开民事诉讼法???
更奇怪的是,假如真的全系就只有两位老师可以开民事诉讼法好了,竟然还限制其中一位
老师开的只有科法所能修?这样当然所有大学部的人只能挤到同一堂课啦!
明明这门课人数会爆掉是早在开课之前就一定会预见的事情,法律系的课程委员会还让它
通过?
助教怎么处理教室人数不够那都是后端的技术性细节而已,应该要检讨的是怎么会有这样
的课程设计吧?
而且,前面RSChiang的repo下面有人上传一张截图(http://i.imgur.com/ugXKFrD.jpg)
,据说是102-1学期吴从周老师原本要开大学部的民诉结果却临时停开,后来吴老师再也没
有开大学部的民诉了(科法所的民诉于104学年被陈老师取代),既然有其他老师有民诉的
专长,为什么不让他开课?
希望有法律系的同学可以指点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