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园] 支持同性婚姻却不支持近亲婚姻的逻辑?

楼主: Yada (亚洲第一大)   2015-07-01 12:15:33
※ 引述《startwinkle (星烁)》之铭言:
: 感谢大家的意见,小弟回应一下,乡民对板主公告内容的质疑
: 嘘 appoo: 为什么你们要对恐同基督徒这么客气啊 zzz 06/29 01:47
: → appoo: startwinkle在八卦板跟womentalk早就被打烂了... 06/29 01:47
: 有人说我也说他前科,这是真的发生过,appoo因为人身攻击小弟被他板板主水桶
: ┌─────────────────────────────────────┐
: │ 文章代码(AID): #1LHWBL4n (WomenTalk) [ptt.cc] [公告] appoo 水桶公告 │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30651605.A.131.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12 Ptt币 │
: └─────────────────────────────────────┘
: 嘘 appoo: startwinkle就是个恐同症基督徒 06/29 02:09
这段我觉得你只是拿其他版的判决来帮版主护航
是标准的以人废言
潜在的逻辑就是:
他在其他版被桶
所以在这个版被桶 ==> 合理
问题是这种逻辑我看怎样都不太合理
: 如果说人有精神疾病不成立人身攻击,那疯子也不应成立人身攻击
: 我是不知道appoo有什么资格宣称其他人具有某类型的精神疾病?
他如果没有资格
他可能触犯了医师法
但是那不是人身攻击啊
我也询问过版主关于人身攻击的界线
即便是"你他妈的"之类的语汇都不算是人身攻击了
同样标准下"恐同"应该还好
: 说实在,恐同症在运用上对这些人也不是用在精神疾病,
: 而是用于对持反对立场的人污名诋毁。
: 将别人污名化成具有精神疾病
如果恐同症不是精神疾病
那么何来污名诋毁?
如果恐同症是精神疾病
那么他充其量就是把你误判为恐同症病人
公堂之上误判一下算是人身攻击吗?
: 对此表达反感多次,无奈他依然坚持用恐同将人标签
: → appoo: startwinkle还作假见证 06/29 02:09
: → appoo: 明明英国皇家医院说了,同性恋无法治疗 06/29 02:10
: → appoo: startwinkle作假见证 大肆在板上说同性恋可以治疗 06/29 02:10
其实你自己也知道恐同症不是好话
但是又不到侮辱的程度
所以你的推论就会变得卡卡的
如果正常推论下来其实是你过度反应
但是你心里就是很不爽
可是你要过度放大就势必要拉扯一些疾病精神什么的东西
这些凑在一起又变得不堪一击
我大概可以理解你的心态
大概就是有人一直指着你的鼻子叫你是马英九之类的
你告不了他但是又很烦
所以你就失去水准了
没办法啊
这里是台大版
要走言论自由的边界怎么会输人呢
: 关于性倾向能否转化,政大心理系钱玉芬教授有做过研究
: 从同性恋到前同性恋 基督徒前同性恋者生命改变历程的解释现象学分析
: http://b1.rimg.tw/yufen1006/b27efe5d.pdf
: 借由质性研究,做出同性恋的倾向是有改变可能的结论
: 之后针对这篇论文的回应,目前就只看到王增勇教授发论文表示没有改变的必要性
: (ps:王教授是已出柜的同性恋天主教徒)
: 并没有学者对这篇研究的改变可能性提出异议。
你扯这些就更奇怪了
简单来说正妹版主被你哄到出来坦
你已经赢了
虽然我觉得赢得很不好看就是了
但是说到底这种判决是很不言论自由的
因为appoo从头到尾都走在灰色地带
但是他没有越界
都已经把版主骗到桶他两个礼拜
你还出来落井下石
本来惦惦三碗公自己吃掉就好
还在那边KERKERKER
只能说你太不厚道了
: 基于本篇研究,小弟不会觉得该承受假见证的名誉毁损
既然都不觉得名誉受损
人身攻击根本就不成立啊
版主你看到了吗@@
: 那篇论文我过去在他在骂假见证时也有提供我的理据
: 也有提出过,无奈appoo对于别人的反对意见经常是视而不见
你根本就是在挖洞给版主跳啊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7-01 14:18:00
不会觉得该承受名誉毁损说成是不觉得名誉受损,你中
作者: tw0517tw (无冬夜)   2015-07-01 14:19:00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7-01 14:19:00
文是哪个老师教的?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5-07-01 16:50:00
不会觉得(应)该要承受名誉毁损看来是你中文不好搞笑的是中文不好的人跑去呛人xddd你该要把国文课本拿出来看三遍你该要建议你父亲当初教好你中文
作者: HenryLin123 (HenryLin123)   2015-07-01 20:56:00
楼上很爱脑补耶XD 没打出来的字就是没有 为啥要妄加猜测 跟那些记者一样Zzzzz
作者: a5378623 (黑云)   2015-07-01 21:08:00
可是照你这么说,智能障碍也是精神疾病难道说别人智障可以用“只是误判不是人身攻击”开脱吗?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5-07-01 21:20:00
林亨利好生气喔 玻璃心碎囉~
作者: HenryLin123 (HenryLin123)   2015-07-01 22:58:00
对啊 我好生气哦 一直喊崩溃玻璃心 别人都好生气哦以为有关键字就赢了哦哈哈哈 只会挑针那几个词 你还会啥 可悲耶XD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7-02 22:21:00
原来别人跟你我“不会想要睡觉”,你都会读成他告诉你他现在想要睡觉的意思。公堂误判一下没关系的话,那也可以说别人智能障碍,然后在法律究责的时候用误判主张除去罪责。现在发现你从一开始就想要诡辩,于提出显而易见的地方也用“不 会觉得”这种方式矫饰,若在中文上要表示这样,在文脉上不字要有个否定对象,在不在前一句有个否定对象的钱提下,中间依然需要标点符号区隔,变成“不,会觉得...”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07-02 22:31:00
说真的这跟诡辩没有关系,
作者: startwinkle (星烁)   2015-07-02 22:39:00
修一下文字:在前一句有个否定前提下,中间依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