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绑毕业绑论文,不要假学习,给我真保障!
——请台大收回学生兼任助理草案!
FB声明稿: https://goo.gl/KvgOA2
请各位教学助理、研究助理小心,学校雇主又在打主意了!台湾大学新订〈学生兼任助理
学习与劳动权益保障处理要点(草案)〉,然而草案根本没有保障学习与劳动权益,反倒规
定研究生在校内只能担任一份“劳雇型”助理工作[草案第6条第3项],并狠狠用毕业条件
、实习、论文、学分等条件,要胁需要生活费的大家得当没有雇佣关系、给津贴补助的“
学习型”助理!
台大限制工作来“套杀”学生,让学生被迫以学习之名工作,没有工时、工资与劳健保保
障。草案将会大大影响教学助理、兼任研究助理与研究生奖励金工作,但校方却连奖励金
专案会议都没有召开,台湾大学工会表达强烈反对,请台大收回草案,勿仅以象征性的两
场300人座谈会“告知”学生、助理与教授,而应与工会及学生代表先行协商!请台大不
可在完全没有学生、助理与工会代表的劳资会议与行政会议中强行通过草案[草案第23条]
!
台湾大学工会一向主张学习与劳动互不冲突,但台大在草案中硬是将学生兼任助理分为“
劳雇型”与“学习型”[草案第2条]。草案若通过,以后担任教学助理与研究助理就会变
成是必修学分、论文口试规定、实习要件或是毕业条件,这等于假学习之名,行劳动之实
。
而“劳雇型”助理也没有真的劳动权益,草案设下重重限制,规定助理薪资没有发放固定
时间,而是“依劳资双方约定时间核发”[草案第8条],助理若没有事前申请加班就不算
加班[草案第9条],如果老师不准就“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草案第15条5项],规定助
理工作态度要“谦和、诚实、谨慎、主动、积极”[草案第15条4项],甚至助理若没有依
劳基法提早预告离职,台大“得依法请求赔偿”[草案第13条2项]。同时台大也将加保劳
健保和未加保受罚的责任转嫁给教授、主持人和系所单位,降低使用“劳雇型助理”的诱
因[草案第12条1、3项]。
草案名为“学习与劳动权益保障”,却根本坑杀所有学生兼任助理的工作权益。我们不要
绑学分绑毕业门槛的“学习型”助理,我们不要不合理劳动要求的“劳雇型”助理,请台
湾大学立刻收回假学习真劳动的草案,立即与工会和所有助理协商,一起创造学校所说“
谦和、积极”的高等教育劳动环境!
台湾大学工会
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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