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6-1 许士宦 强制执行法 期末考

楼主: ivstitia (MakiChanMyWife)   2018-01-10 12:46:32
课程名称︰强制执行法
课程性质︰选修
课程教师︰许士宦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学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80110
考试时限(分钟):110
试题 :
一、试叙明理由回答下列各问题:(60%)
1.直接强制、间接强制与代替执行三者有何不同?民事及家事金钱请求权之强制执行系采
取其中何种执行方法?
2.不动产执行之点交程序以何者为执行名义?查封前经债务人同意占有拍卖不动产之第三
人是否成为点交之相对人?
3.执行债务人于查封后就查封物所为之处分行为,对于那些债权人不生效力?
4.执行法院所为之拍卖,其出卖人为何?如拍卖物非属债务人所有,拍定人可否取得其所
有权?
二、债权人甲对于K合伙团体所取得之给付判决,其执行力是否及于该团体之合伙人乙?
甲可否持以声请执行法院对于已经退伙之丙或新加入之丁,强制执行其等之固有财产?
(20%)
三、在金钱执行之分配程序终结后,溢领分配之债权人对于减额分配之债权人是否构成不
当得利?审判实务采取何项见解?该项见解有何值得检讨之处?(20%)
注:“没写名字的扣五分,因为昨天我改民诉考卷,有人没写名字害我浪费五分钟去找,
造成很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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