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甲上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沈冠伶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105.1.8
考试时限(分钟):110分钟
试题 :
注意:
・希按题号顺序,写明题号作答
・仅可参考未附判解之六法全书作答
一、乙住居基隆、甲住居台中。103年5月1日,乙驾车在嘉义市区与甲驾车相撞,在现场
甲受伤发生损害。为此,于103年10月1日,甲列乙为被告,基于损害赔偿请求权,向台中
地方法院起诉,声明求为判决命被告赔偿七万元,陈述上开事实并主张:乙驾车有过失,
撞伤甲致生损害七万元。(30%)
1 设甲、乙等二人于同年5月1日,在交通事故现场争论后约定:“如日后就此事件涉讼,
由桃园地方法院管辖。”问:被告可否抗辩台中地方法院无管辖权?受诉法院应否移送诉
讼于嘉义或桃园地方法院?
2 被告如未抗辩台中地方法院无管辖权,经该法院判决被告败诉后,经被告提起第二审上
诉,于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之第二审程序中,上诉人始提出台中地方法院欠缺管辖权之抗辩
,第二审法院就此抗辩应如何处理?
3 设甲系向嘉义地方法院提起上开诉讼,于该法院之审理过程,乙辩称其无侵害甲之行为
,所以嘉义地方法院无管辖权云云。经该院进行审理之结果,形成心证认为乙对甲确无侵
权行为,问:此时该法院应如何裁判,始符程序权保障之要求?应否为甲败诉之本案判决
?(应否判决甲之本案请求为无理由)?应否裁定将诉讼移送于基隆地法院?
二、甲将乙列为被告,起诉请求乙应返还甲新台币一百万元,其事实及理由略为:甲曾于
103年12月1日贷予乙新台币一百万元,惟约定还款日期届至后,经多次催告,乙迟迟不返
还借款;乙则抗辩:保证人丙就该笔债权之款项已基于保证关系对甲清偿,故甲对乙应已
无债权云云。问:(20%)
1 甲是否具原告适格?
2 丙于上开诉讼之诉讼上地位为何?法院应否依职权通知丙?
三、“甲戴奥辛污染受害权益促进会”系由A地区之污染受灾居民数百人所组成,其中,
甲1、甲2、......甲21等二十一人为实现其分别享有之损害赔偿请求权,有意对乙公司起
诉,于是选定甲为当事人,以甲之名义为原告,列乙为被告,向该管法院起诉,声明求为
判决命乙赔偿甲1等二十一人总额至少一千万元(下称“前诉讼”)。问:(50%)
1 就上开损害赔偿请求权之诉讼上行使,如何判断甲团体有无当事人能力及当事人适格?
如认为法律承认其有当事人适格,则说明法理依据为何?
2 上开声明是否合法?法院得否分别认定甲1等21人之个别损害额?
3 设甲1及甲2二人于本案之言词辩论终结前,向受诉法院表示终止(撤回)对甲之选定。在
此情形,就其余选定人即甲3、......甲21等十九人之请求,甲是否仍有续行诉讼之权能?
法院可否就甲1及甲2之请求,续行本案审理并为本案判决?
4 甲21如限制甲不得为诉讼上和解,甲、乙间得否就本案请求成立诉讼上和解?
5 甲1如向法院声请公告晓示其他共同利益人,并案请求,法院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