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4-1 洪瑞灿 民法概要乙 期中考

楼主: brother1220b (TC)   2016-01-02 01:16:17
课程名称︰民法概要乙
课程性质︰国企系必修
课程教师︰洪瑞灿
开课学院:管理学院
开课系所︰国企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104/11/13
考试时限(分钟): AM9:30-11:10 (100分钟)
试题 :
壹、选择题(每题两分)
1、下列叙述何者为非?
A.民事,法律所未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
B.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
C.习惯法,指优先于法律规定适用之习惯。
D.义务,指得以法律强制债务人履行之拘束力。
2、甲、乙签订中古车买卖契约书,明定价金“五万九千一百元”,但另一条款则规定价
金“51,900元”,嗣后双方就价金数额发生争执,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
A.以五万九千一百元为准。
B.以51,900元为准。
C.契约不明确,无效。
D.应先探求双方真意。
3、请问下列何者非死亡宣告之效力?
A.继承人继承失踪人之财产。
B.失踪人之配偶可以再婚。
C.失踪人丧失权力能力。
D.以失踪人原住所地为中心之法律关系消灭。
4、哈利在一岁时父母双亡,由阿姨佩妮担任监护人,因此哈利与佩妮一家人居住在水蜡
树街;十一岁以后,哈利就读霍格华兹魔法学校,该校学生必须住宿,哈利只有在暑
假时才居住在水蜡树街,至今已五年。请问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水蜡树街是哈利的法定住所,而霍格华兹是哈利的意定住所。
B.水蜡树街是哈利的法定住所,而霍格华兹是哈利的选定居所。
C.水蜡树街是哈利的法定居所,而霍格华兹是哈利的意定住所。
D.水蜡树街是哈利的法定住所,而霍格华兹是哈利的拟制住所。
5、辅仁大学在法律性质上为下列何者?
A.行政法人。
B.非法人团体。
C.社团法人。
D.财团法人。
6、法人社员总会决议之内容违反法令或章程者,其决议之效力为何?
A.有效。
B.无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销。
7、下列关于社团及财团之叙述,何者错误?
A.两者都应有董事之设置。
B.两者都可以有监察人之设置。
C.社团有社员总会,财团则无。
D.社团由社员总会变更章程;财团则由董事会修改章程。
8、下列何者属于土地上之定着物?
A.停在车库内的汽车。
B.公寓大楼。
C.种在土地上的花椰菜。
D.可移动的篮球架。
9、下列有关法律行为之叙述,何者为非?
A.民法所规定之法律行为,以要式行为为原则。
B.要式行为所要求之方式包括使用文字。
C.要物行为以物之交付为成立要件。
D.不要物行为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10、甲与乙通谋以买卖为原因,将甲所有之A地移转登记于乙之名下,但实际上乙是无偿
取得A地所有权。请问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甲乙间之买卖契约有效。
B.善意第三人丙可以对甲乙主张买卖契约有效。
C.甲乙间不能成立赠与契约。
D.甲或乙均得撤销双方之买卖契约。
11、十九岁之大学生甲用零用钱购买教科书,学期结束后转售成年之乙,乙三周后方知甲
未成年。请问甲乙间之买卖契约效力为何?
A.有效。
B.无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销。
12、甲向乙借民法概要课本,未约定何时返还,因期中考将至,所以乙向甲催讨。请问下
列催讨之意思表示,何者在11月13日发生效力?
A.11月10日邮差送信时,因甲家中无人,邮差留下通知书,告知甲11月13日即可到邮
局领信。
B.乙寄挂号信给甲,于11月10日送达甲家,甲不在,由甲之妹丙代收,但迟至11月13
日才转交给甲。
C.乙寄挂号信给甲,由甲居住之大楼管理员于11月12日代收,11月13日转交于甲。
D.乙在11月12日当面向甲说:快把书还我!但甲听到后不予理会;所以乙当日寄存证
信函给甲,于11月13日送达甲家,由甲亲自收受。
13、下列有关不知(表示错误)之陈述,何者有误?
A.指表意人因表示行为错误,致将其无效果意思之行为显示于外。
B.指当事人之资格错误或物之性质错误。
C.店家将原价9999元之商品误标为999元,为不知。
D.消费者误以为原价10000元之商品为1000元,误取结帐为不知。
14、契约记载:“倘甲方未于十日内完成约定事项,本契约自动解除。”该约定之性质为
何?
A.附停止条件。
B.附解除条件。
C.附始期。
D.附终期。
15、下列有关期日及期间之叙述,何者正确?
A.约定自7月14日起算一个月,期间之末日为8月15日。
B.12月1日订立买卖契约,约定五日内付款;期间之末日为12月5日。
C.甲出生于1995年7月11日下午11时,所以在2013年6月30日终止之时满18岁。
D.自11月14日上午11时起算72小时,期间终止之时为11月17日下午12时。
16、请问下列法律行为,何者于行为时即确定有效?
A.甲将乙之笔,以自己之名义赠与并交付丙。
B.甲将乙之笔,以乙名义赠与并交付丙。
C.甲为乙之代理人,又代理丙向乙清偿债务。
D.甲代理乙卖车,同时又代理丙购买。
17、艺人猪哥亮于八十二年间向甲借款一千三百万元未还,八十五年间又自行发函予甲,
表示“愿自八十六年元月起,每月至少清偿五十万元…”,但事后又未履行,甲于九
十九年起诉请求返还借款,请问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猪哥亮于发函以后永远不能再主张时效抗辩。
B.甲起诉时,请求权时效尚未完成。
C.如甲有声明保留法律追诉权时,猪哥亮不可用时效完成作抗辩。
D.以上皆非。
18、甲行走于人行道时,乙之猎犬因雷声惊吓致攻击甲,甲遂以雨伞将猎犬击伤。请问甲
之行为系?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难。
C.自助行为。
D.侵权行为。
19、甲因爱犬遗失,故在住家附近张贴“急寻爱犬牛奶糖,寻获送回者致酬5000元”之告
示,请问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该告示之法律性质为优等悬赏广告。
B.如乙告知甲牛奶糖之下落,对甲有酬金请求权。
C.如丙寻获送回牛奶糖,但丙未曾见过甲张贴之告示,对甲无酬金请求权。
D.以上皆非。
20、甲见A网站刊登之金庸小说乙套仅为市价之五折,遂依A网站之指示完成定购程序。请
问下列陈述何者错误?
A.甲依指示完成订购程序时,契约尚未成立。
B.A网站寄发电子邮件表示“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并承蒙订购,以下资料是您此次
的订购明细,本网站仍保有决定是否接受订单及出货与否之权利。”时,契约尚未
成立。
C.如A网站网页表示当日限时抢购,并有“经典不限量,保证买得到”之字样,甲依指
示完成订购程序时,契约成立。
D.如A网站在网站表示备货5000件,网站显示甲是第4500件之订购者,甲虽依指示完成
订购程序,但尚未接获A网站回复时,契约尚未成立。
21、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甲与乙赌博,赌输一百万元,甲当场以现金支付,事后甲不可请求乙返还。
B.甲出售A车予乙,乙又转赠予丙,嗣后甲发现买卖契约无效;如乙、丙对契约无效之
原因皆不知情,则甲不可向丙请求返还A车。
C.甲之寡母乙独居乡下,一日乙病重致丧失意识,邻居丙见乙病情严重,自行雇车送
乙住院,并代为支付车资及医疗费用合计一万元,如丙在送医前已电话告知甲,甲
则表示会自行处理,请丙勿插手,则丙不可向甲请求偿还一万元。
D.甲欲跳楼自杀,乙前往救助,甲拒绝后,乙仍坚持救助,挣扎时,致乙受伤支出医
药费用一万元,乙不可向甲请求偿还医疗费用。
22、请问下列情形,何者甲无侵权行为责任?
A.甲驾车至银行领款,因寻无车位,而将汽车并排停放于慢车道,乙骑机车路过时,
为避开汽车而绕行快车道,致遭后方由丙所驾驶之汽车撞伤。
B.甲明知乙女为有配偶之人,仍与乙通奸。
C.甲向乙购买卫星天线,并由乙负责装设于屋顶上,但三日后,卫星天线即遭风吹落
,撞破丙所有汽车之玻璃窗。
D.甲委托A公司进行装潢工程,A公司员工乙于工作时抽菸,不慎引燃木屑造成大火,
致隔邻丙之房屋受损。
23、请问以下情形,何者A无需付雇用人责任?
A.甲在A游览公司靠行,以自己名义受旅行社委托载客游阿里山,下山时因超速不慎
肇事撞伤乙。
B.甲为A披萨公司员工,下班后仍骑乘有A披萨公司标志之机车返家,不慎肇事撞伤乙。
C.甲为A证券公司之清洁工,受熟识之公司客户乙委托保管印章和存摺,甲却盗卖乙
股票,并侵占卖得之款。
D.甲为出租车司机,参加A无线电出租车队,一日受A无线电出租车队指派载送乘客乙
时,因超速发生车祸,致乙受伤。
24、下列有关侵害生命权损害赔偿范围之叙述,何者有误?
A.请求扶养费者,以死亡者对其有法定抚养义务者为限。
B.请求精神慰抚金者,以死亡者之父、母、子、女及配偶为限。
C.如死亡者尚未具备抚养能力,仍可向加害人请求扶养费。
D.可以请求赔偿被害人如果生存时所应得之利益。
25、下列有关利息之债之规定,何者正确?
A.约定利率,超过周年百分之二十者,债权人对于超过部分之利息,无请求权。
B.约定利率,超过周年百分之十二者,债权人对于超过部分之利息,无请求权。
C.约定利率,超过周年百分之二十者,约定无效。
D.约定利率,超过周年百分之十二者,约定无效。
贰、非选择题
一、解释名词及简答(每题四分)
1、何谓“主物”,何谓“从物”?其区别之实益为何?
2、何谓“单独行为”?与“契约行为”有何区别?
3、何谓“默示”?单纯不表示意见是否为默示?
4、何谓“暴利行为”?与“胁迫”有何区别?
5、何谓“不法管理”?与一般“无因管理”有何区别?
二、问答题(每题六分,须附理由,否则不给分)
1、大考中心于82年2月设立时,先由22所私立大学及2所公立大学捐一千零三十六万元设
立基金,教育部则分别于82年10月、83年月各捐二亿元、84年7月捐一亿元予大考中心
,目前大考中心基金总额为五亿一千五百七十五万元,教育部所捐金额占基金总额比
例高达百分之九十七,请问:
(1)大考中心是否为教育部所捐助成立之财团法人?
(2)教育部捐款予大考中心之行为,暑单独行为、契约行为或共同行为?
(3)如大考中心解散,教育部可否取回捐款?
2、收藏家甲向台北市政府标购位于台北市大安区大学段二小段517、518二笔地号土地后
,在土地上兴建三层楼建物一栋,现已完工,并陆续购进骨董珍品三百件,展示架六
十个,准备做为个人收藏品展示之用,但建物尚未取得使用执照及办理建物所有权第
一次登记;另517地号上有椰子树一棵,并未列在出售清单中,但为市政府文化局指
定为受保护树木,故甲予以原地保留,树上本有椰子五颗,遭风吹落三颗,分别掉于
517、518及隔邻516地号土地上。请问:
甲拥有几个物之所有权?何者为动产?何者为不动产?
3、甲向A公司购买汽车乙部,给付定金20万元,余款30万约定交车时给付,惟104年10月7
日交车时,甲并未给付,A公司三次寄发存证信函催讨,甲分别于105年1月7日、105年
11月21日及106年9月9日收受信函。请问:
(1)本件余款30万元之请求权在何时消灭时效完成?
(2)如甲于106年9月10日给付10万元,其情形有无不同?
(3)消灭时效完成后,发生何种法律效果?
4、2015年11月11日新闻报导:“住台北市火车站对面商业大楼二十四楼的陈姓男子,因
与同栋楼下的健身中心有合约纠纷,为泄愤,于八日凌晨零时许将四块哑铃杠片丢下
楼,其中一片二点五公斤重杠片砸到行进中的小客车。”请问:
(1)请解释并说明陈姓男子之行为系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无认识之过失或有认识之
过失?
(2)如果小客车之驾驶甲因陈姓男子之行为受伤住院,则甲可请求之损害赔偿范围
(种类)为何?
5、请参考附件回答下列问题:
(1)报导中林妇代表儿子签下“委托销售契约书”,请问林妇之行为性质上属于狭义
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或无权处分?
(2)法院判决房仲向林妇求偿败诉,并表示房仲“并非善意”,此之“善意”意义
为何?
(3)林妇代表儿子所签之“委托销售契约书”,会因何种情形而确定有效?
参、附件
怂恿屋主母亲卖屋 房仲白忙一场
林妇住的房子是登记在儿子名下,由于儿子结婚,林妇有意卖屋另买较大的新屋,于是
在今年二月与房仲接洽。罗姓女仲介带林妇看屋后,热情表示可以送林妇回家,到家时再
要求“看一下屋况”,隔天便怂恿林妇“先卖屋,才有现金买新屋”;林妇告知如果要卖
屋,希望实拿一千万元,但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要跟儿子商量。 罗女声称,母亲可以
先代表儿子签合约,等儿子同意才算生效,林妇信以为真,签下“委托销售契约书”。才
隔一天,罗女便表示已有买家出价,当天傍晚就请林妇签立“买卖契约书”,买卖成交价
为一千零卅万元。 林妇还来不及告知儿子,买方就已经汇款一百万元到履约保证帐户,
房仲公司催促林妇交付权状,林妇儿子才知道母亲签约卖屋,紧急请律师发出存证信函表
示不同意卖屋,也表示没有授权给母亲。 房仲公司与买方认为卖方片面违约,向法院控
告林妇母子违约赔偿违约金一百六十万元。 法官认定,林妇儿子并未授权给母亲卖房,
林妇是以“代理人”身分签约,但实际上她并非屋主的代理人,相关契约对林妇与儿子均
不生效力;房仲行为并非“善意”,不得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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