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102下 王皇玉 刑法分则

楼主: ann7773631 (季世杆)   2014-06-17 11:48:43
课程名称︰刑法分则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王皇玉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103.6.17
考试时限(分钟):110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y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老师有发法条)
试题 :
一、实例题(50分)
甲家门旁的免费停车格,长期停放一辆车号1234-YA的货车,占用停车格。
某日,甲打电话给乙,谎称要以一万元的低价贩卖一辆报废货车给乙,
乙允诺以一万元蒐购。乙派员工丙去拖吊货车,丙到达现场,
发现该货车的汽车牌照已卸下,认定属报废车,丙将一万元价金交给甲后,将车拖走。
然而,丙知道该车零件与引擎值钱,故直接将货车开到赃车集团卖掉,得款五万元,
丙回去向乙片称,甲改变主意不卖了,并把一万元还给老板乙。
甲则将货车车牌改造为车号1284-YA,挂在自己驾驶的汽车上,以逃避交通违规的罚单。
试问:甲、丙各触犯何罪?
二、实例题(40分)
甲男乙女为男女朋友。甲听闻乙女劈腿,非常愤怒,立刻持刀冲去乙女家要找乙女谈判。
乙女正好与新欢丙男在家,听见门铃声,不想开门,结果甲持万能钥匙强行进入乙家,
恰巧看见乙与丙在一起,一时怒火攻心,持刀威胁乙女,
只要乙女再与甲为最后一次性交行为,就放过乙。乙怕甲伤害自己与丙,只好答应,
并要求先放丙离开。丙离去后,甲不仅对乙为性交行为,并强拍乙女裸照。
事后,甲将乙女裸照放在网络上供人阅览。试问:甲触犯何罪?
三、是非题(每题2分)
1. 甲携带假手枪,冒充真枪威胁乙,命乙交出财物,乙因此交出钱包,
甲成立第339第1项诈欺取财罪。
2. 甲借给乙一台IPAD,乙迟迟不归还。某日甲偷偷潜入乙家,将该IPAD取回,正要离去时
,乙追出来阻止,甲乙两人扭打一番,甲将乙打倒在地,带着IPAD离去,
甲之行为成立刑法第329条准强盗罪。
3. 甲告乙伤害,经检察官对乙提起公诉,后来甲乙成立和解,甲同意撤回告诉,
但迟不书写撤回告诉书状。乙迳以甲之名义,具状向法院撤回告诉。
乙之行为不成立伪造文书罪。
4. 甲持偷来的信用卡消费,在信用卡签帐单上伪签他人署押,
甲之行为仅成立刑法第217条伪造署押罪,不成立伪造文书罪。
5. 甲用梯子爬到三层楼高的货架上清点货物,仇人乙将梯子取走,让甲无法从货架上下来
乙之行为成立刑法第302条非法剥夺行动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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