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Frink Lau刘天伦)本身为异性恋,赞成立法承认同性恋婚姻契约有效,
俾使在发生纠纷时有所依归。我认为该立法能使国人在进行同性恋行为时更为
谨慎并思考相关责任,对婚姻的恐惧感可能会使进行同性恋行为的人减少。
在我国法律未承认同性恋婚姻有效的现在仍已有许多同性恋举办结婚仪式
,这些婚姻并不受法律保障,在“爱”还存在时固然双方相处没什么问题,当
“爱”消失就可能会发生纠纷。另外也有同性恋公职人员伴侣利益回避等问题
被讨论。我相信准许同性婚姻的立法对促进观光收益和提升国际形象也有帮助
,因此虽然我(Frink Lau刘天伦)本身为异性恋,仍对该项立法持赞成态度。
以下是我所拍摄的台北市“第十四届同志大游行”的照片和影片。
第十四届同志大游行 Part1
http://blog.xuite.net/frinkspace/twblog/472858535
第十四届同志大游行 Part2
http://blog.xuite.net/frinkspace/twblog/459685294
第十四届同志大游行 Part3
http://blog.xuite.net/frinkspace/twblog/459146814
同志大游行2016台北市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OCvjm2rGnQ
并附上苹果日报对近日两场同性婚公听会报导的链结网址方便大家参考。
同性婚公听会 正反意见懒人包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24/996494/
第二场同性婚姻公听会 正反发言看这边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28/999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