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民法债编各论
课程性质:104级法学学程
课程范围:买卖(考到特种买卖之前((不含))
开课教师:王千维
开课学院:法学院
开课系级:法律二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7/4/20
考试时限(Mins):1小时50分
附注:可使用法典
试题本文:
1.
甲向居于屏东的乙订购1只名叫Mini的黄金鼠,价金新台币120元,甲之住所远在台北,虽
乙不负担运送之义务,惟乙承诺甲将委托其在屏东科大担任助教的朋友丙,利用丙赴北部
出差之机会,顺道将Mini黄金鼠携至台北甲之住所交付予甲。甲乙双方约定,甲于收受
Mini黄金鼠后,当场付款予丙即可。4月20日清晨,丙按先前之计画,驱车前往台北出差,
同时接受乙之托付,载运Mini黄金鼠至甲之住所。不料,车行至高速公路后龙路段,因丙
之疏失超车不慎,因此发生重大车祸,以致不仅丙身负重伤,Mini黄金鼠亦在此次车祸中
不幸丧生,惟Mini黄金鼠在路途中所产下之2只小黄金鼠却侥幸存活。噩耗传来,甲于是积
极争取对于该2只小黄金鼠之权利。
试问:此时甲与丙;丙与乙;乙与甲间之法律关系各如何?
2.
甲向乙所开设的文具店订购一款由丙公司所制造型号为A-032之彩绘面具,价金新台币600
元。甲乙双方约定,于该款面具到货时,乙随即以电话通知甲前来乙处付款取货。该款面
具之材质有导致消费者脸部产生过敏症状之可能性,乙明知有此等可能性,却故意不告知
甲。
于4月10日甲乃接获乙之通知,至乙处受领其所订购之面具并支付价金。隔日,甲随即穿戴
该面具参加学校所举办的化妆舞会。不料于舞会结束后,甲发现其脸部皮肤奇痒难耐并有
脱皮之现象,以致共支出医药费新台币1000元,方才痊愈。
试问,此时甲与乙间之法律关系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