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笔不佳,碍眼请见谅。
留存信用卡影本的疑虑,我相信很多人都有,
被盗刷不一定会有金钱方面的损失,
但要花时间和银行确认,卡片重制也需要时间,
如果刚好有用信用卡代扣缴各项费用,还得花时间重新设定…相当麻烦。
所以我想很多消费者应该只是想做到防范未然,
尽可能减少信用卡被盗刷的风险罢了。
如果原PO之前有爬过文的话,
心里可能有千万个WTF,
风凉话人人都会说,
连刷卡零风险这种话都有人讲了,
要说里面有护卫队我是绝对相信的。
毕竟,在签约的时候,
合约书内容不仅要把个人基本资料填写上去,
连同信用卡资料+末三码也一并要填上,
这代表什么?
如果你有曾使用过网络购物的话,
那你一定也知道只要有任一人能拿到你信用卡的正反面全部资料,
那基本上对方不管在哪里,只要有网络就能帮你在额度内任意累积红利点数了。
如果再加上个帐单地址,资料就更完整了。
附上两则GOOGLE新闻
https://goo.gl/9dmipx
https://goo.gl/jf8Fcs
至于是谁盗刷或是盗刷后要怎么处理倒是另一回事,
重点还是在于消费者要降低被盗刷的风险,
所以才不想提供信用卡资料留存,
况且当时我在签约,信用卡的资料还是健X员工帮我填写上去的,
等同对方在当下已经做了一次检查信用卡资料的动作了,
为何还要特别保存信用卡正反面影本呢?
信用卡是关系到钱,
而且我是每个月扣款,所以有在合约书上留信用卡资料,
要是合约书上不须载明信用卡资料,我一定也不会填写。
君不见国内各家电信业者,
消费者一签就是24、30个月的合约,
有被哪家业者强迫附上信用卡资料的吗?
更何况电信业者的会员数动辄几百万人,
健X的会员数有几人?合约多长?或是消费金额、消费方式之特别?
还是健身产业有什么特殊之处?
足以让健身业者得以要求消费者如要完成签约就得留存信用卡资料及影本 (变向强迫)?
当时因为某些因素,
虽然我跟原PO也有一样的疑虑,
但还是先签完约,之后才做了些功课,
资料也许不够完备,但希望我的经验能够帮到有相同疑虑的朋友们。
=============== 以上是废话 & 以下是我梦到的 ===============
既然健X要求消费者要附上信用卡正反面影本+末三码资料,
我也就问了原因,
对方给的理由是:
一、健X绝对不会盗刷客户信用卡。
二、合约书上有明文记载个资法事项,健工于法可要求。
三、信用卡不仅要留存,日后跟银行请款会用到? ←之后我再问一次,健工都不敢提了。
那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健X所说的是否合理。
关于第一点,我个人认为完全是屁话。
网络上随便一查也能查到几则健身房盗刷信用卡的新闻;
健X说他们不会盗刷信用卡,但谁能保证日后不会有员工盗刷?
再者,只要合约书跟信用卡影本外泄,谁都有可能盗刷,消费者要如何举证资料外泄?
真的被盗刷了,麻烦还是在持卡人身上,健身业者需要负什么赔偿责任吗?
至于第二点,建X所谓的个资法之特定目的及个人资料之类别C002,
“辨识财务者─ 例如:金融机构帐户之号码与姓名、信用卡或签帐卡之号码、
保险单号码、个人之其他号码或帐户等。”
其实我不懂的是,只是健身而已…为何需要辨识财务?
难不成还要提供瑞士银行本票吗?
然后,这边还查到106年彰化县政府曾替陈情的民众函询过相关问题,
行政函释 法律字第 10603500600 号,
https://goo.gl/jRtT86
当中有提到 “惟于签立会员契约时,业者要求消费者提供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及
信用卡正反面影本,是否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范围?有无其他侵害较小的方法亦
可以达到相同目的?此涉及事实认定及主管机关之监督管理,如有疑义可洽询运
动服务业之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教育部。” 就”特定目的之必要范围”
及”有无其他侵害较小的方法亦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部份,我的理解
是如果没有留存信用卡影本资料的话,会导致健身业者无法向银行请款…等重大影响
,那确实有留存的必要,但至少在当下,我没有听到其他和信用卡影本必须留存
的特定目的之必要原因,员工只会在那边跳针说因为个资法??因为主管要求??
这是什么特定目的之必要原因完全解释不清楚啊???
**更新 刚刚梦到健X在后续的处理部份曾回函给我,其中内容有提及信用卡正反
面影本留存,会加盖“限健身工厂使用”章,同时此举为内勤作业须再次确认授权书
填写之信用卡资料无误,避免资料有误以致自动转帐授权无效之二次核对,进而影
响会员权利 (还是该翻成公司收不到会费?)。而且…别人只要有信用卡相关资料
就可以在网络上使用了,盖那个章是想要唬谁…总之,这个理由就我看来,都是人为
可改善的部份,而并不是特定目的之必要范围。
因此,我便致电健身产业的主管机关─ 教育部。当时教育部在电话上的回复是说,
健身业者确实不得强迫消费者提供信用卡正反面影本,同时也提到
之前各家健身业者和主管机关亦有对此议题开过几次会议(我想这也许能视为
很多消费者有这样的疑虑吧),但从头到尾似乎都没有一套明确的作法,不过个案可
以协助处理,也询问我是否需要帮忙,但是…我已经签约了…资料都给了…就算再要
回来也于事无补了吧。
最后,之前健X有提到留存信用卡影本资料是为了日后向银行请款,因此,我还和金管
会、银行工会交涉,最后是健X的信用卡合作签单机构─ KG银行回电给我。
该银行主管明确表示,虽然他们和健X有合作,
但从未要求健X须向消费者留存信用卡正反面影本,
同时也提到健X在请款的时候,并不会用到该消费者的信用卡影本,
所以,健X之前说信用卡影本是拿来请款用的根本不成立!题外话,当时和金管会的某
主管讲电话时,对方说她在蔬菜也遇到类似事情,虽然该主管也认为不合理,但最后
的折衷方法一样是印了正反面影本,可是有将末三码遮住。
到了这边,针对健X所提的三项理由,我认为是不合理且消费者不须留存信用卡影本的。
但此时健X只会不断跳针说是依个资法可以取得,问拿来做什么用,也给不出一个必要
的理由。后来,做了一个梦中梦…健X以前对消费者留存信用卡影本的态度好像没这么强
硬,但有好几次健X要扣款时,常常认不清楚合约书上面的数字是0、6还是9,诸如此类
的问题,为了日后扣款方便,所以才严格要求消费者一定要提供信用卡影本。然后,我
就伴随了一声干 惊醒了,想想这干我屁事啊?你要作业方便牺牲我的信用卡风险,这到
底是健X办事不力还是我们消费者的问题啊?梦里的我越想越不对劲,这次我就拿起了电
话,打给了消保官。这位亲切的消保官很有耐心的听我娓娓道来,他告诉我,他也觉得
很不合理,健身业者怎能变向强迫留存信用卡影本资料呢?但是,他接着又说,
他认为目前相关法条尚未周全,也算是无法可管,所以,他给了我一个结论:
健身业者不能强迫你留存信用卡资料没错,但他们也不一定要做你的生意啊!
健身业者不能强迫你留存信用卡资料没错,但他们也不一定要做你的生意啊!
健身业者不能强迫你留存信用卡资料没错,但他们也不一定要做你的生意啊!
=============== 靠北~听到这边,我真的被吓醒了! ===============
虽然我内心依然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T皿T
但这种事除非大部份消费者都有共识,不然很难改变的啦~
因此,如果像原PO心中尚有疑虑但还是想去健工的话,
我给你几个建议:
一、找个有力人士或是看教育部要不要帮你桥一桥
二、签约时,一次付清会费。
三、没人帮得了你,吞下去吧~
四、我看你还是去国民运动中心好了,单次计费,想去就去没烦恼。
梦已经离我太遥远,暂时只能勾起这些回忆,
其他就交由更专业的30CM巨巨、翘臀美美补充啦~